在青年中,写诗的人不少,有的喜欢格律诗,认为格律诗有音韵美,节奏美,能精炼地表达无穷的意味;有的喜欢散文诗,认为散文诗更富有诗的意境,能自由地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
然而,写格律诗的与写散文诗的之间难免有一些相互鄙薄之意。其实在当今这个艺术的百花园里,格律诗和散文诗是“艺苑逢春多胜景,一株头上两枝花”,千万不要相互排斥,更需要相互学习。
格律诗和散文诗同样能塑造诗的意境。换一句话说,只要作者的灵感捕捉到了诗的意境,无论是用格律诗还是用散文诗表达,只是一个造句的问题罢了。
例如:要表达花草芬芳的五月,写散文诗的人会这样写:“洞庭湖边的花草,揉香了五月的风”。写格律诗的人会这样写:“百卉揉香五月风”。不难看出,无论是散文诗还是格律诗,都有共同的特点-----诗眼。
这里它们的诗眼是“揉”字,“揉”字一是人格化了,二是形象化了,安放在格律诗和散文诗中都同样妥贴生辉。又例如:写散文诗的人讥讽打麻将度日者会这样写:“正因为日子发霉,才搬到桌上来反复搓洗,他们贫穷得只剩下钱”。而写格律诗的人会这样写:“复洗翻搓日子霉,贫穷唯剩臭铜堆”。这不是散文诗能表述的内容,格律诗同样能表述吗?何必厚此而薄彼呢?格律诗和散文诗,都需要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深刻的内容。
有的人认为格律诗语言艰涩,散文诗语言通俗。其实不然。白居易作诗时,先读给他的母亲听,她母亲听不懂的诗,他就不要,在语言上力求通俗。现代一首好的格律诗绝不是咬文嚼字,避典成堆的。<<中华诗词>>曾刊过很多好诗,例如一首咏尺的诗:“尺长寸短鉴精微,量尽人间瘦与肥,偏是人心量不得,每因长短是生非。”这首诗能使人过目不忘,是因为深刻的哲理就在通俗的二十八字之中,自然流畅,清新感人。直得提醒的是,当前很有部分人,或运用格律的形式喊政治口号,或咬文嚼字地表现自己的古文根底,加上某些刊物照顾性发表这样的作品,使得一些初学者产生了误解。要讲究格律诗语言的通俗、流畅,很容易出现平淡泛味的毛病,这就需要出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题材和洗炼语言的技巧,并不是生活中任何语言在押韵和合平仄的前提下随意地搬出来,平铺直叙地论事便称诗。
诗是一种特殊语言,需要运用形象思维,运用比喻、夸张、拟人等修辞手法共同完善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