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中有一句——老年人常思既往,少年人常思将来。看来我真的老了,一看到茶点故事心动爱情投稿日的通知,就不由自主的想起来三十年以前的那场初恋。
初恋,顾名思义就是第一次的恋爱。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绝对可以用“洪水猛兽”来形容了,但是我们还是勇敢的偷偷的走在了一起,但是绝对没有越过雷池,可能这也就是初恋最迷人、最值得回忆之所在吧。当然和其他大多数初恋的结局一样,我们最终也没有走在一起,后来她跟随父母远走他乡,我俩的人生轨迹就此分道扬镳,虽有鱼雁传情,但最终难以承受长久的思念,正所谓:“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那一年我十四岁,是一所山沟普通中学的初中学生。或许是因为学校为了管理方便的原因吧,在我们在升初二时,留下了三分之一的学生继续上初一,而我们则和初二留下的三分之一的学生成了新的同学。在开学的第一天,我们继续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新分来的同学们纷纷在争抢着靠前的座位。因为我已经提前知道全班人数依然是单数,所以对于自己这个超然的VIP座位还是颇有自信的,毕竟不论是学霸还是学渣都不会考虑坐到最后一排,除了我这样“喜欢清静”的学神之外。
这时一个眉目如画、娇艳如花的女同学直接走到了我的课桌旁问也不问的做了下来,我悄悄的说了一句:“前面不是还有空座位吗?”
结果这位女同学却冷冷的对我说:“这是不欢迎我的意思吗?不管你怎么想,这里我做定了,不行你可以做到前面去呀?”我去,简直就是想“鹊巢鸠占”嘛,我们的第一次交流就此冷场了。
或许在所有老师和同学们眼里,我们是最不可能“谈朋友”的。因为我们的成绩和在班级的表现以及性格都是极度不合拍的。但是我们很快的找到了共同点,就是绝对遵守课堂纪律但都基本不听课。最初的几天,上课时间我基本上都是在在读小说或做上一节课的作业,而她则在抄录着各种流行歌词或席慕蓉等人的朦胧诗。不得不说的是红在这一方面确实是比我要早熟一点。
后来,或许是为了显摆一下自己的才情吧,我也“欲赋新词强说愁”的写了几首朦胧诗。从红那流转的眼波中看到了对我的欣赏,后续的故事情节就此拉开序幕了。
最初我们只是利用上课时间笔谈,也就是拿一整张草稿纸纸互相写着想与对方说的话,彼此的传来递去。“传小纸条”是上课时“撩妹”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最容易被老师抓住“早恋”证据的极度危险动作。而作为同桌的我们却拥有着极其便利的条件,再加上最后一排那非常优越的地理位置,几乎是不可能被任何人看到的。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地理优势”吧。
记得有一次,红生病请假了。我坐在课桌前,遐想着和红课上笔谈、课间斗嘴的情形,不由得产生了孤独寂寞的感觉。那种青涩而又朦胧的感觉就在这一天中的到了升华。我一遍一遍的翻弄着红留在抽斗里的一块抹布,反反复复的在课桌上擦了一遍又一遍,似乎就像握着红的手一样。这时的我已经知道我真的喜欢上这个漂亮的女同桌了。
如果说朦胧诗找到了我们的“人和”、同桌变成了“地利”,那么,秋季的那一场大风就成了“天时”,使得我的单相思变成了早恋。由于我们这个小山沟里没有公共交通,上学就基本只能靠走了。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磨合,已经起了“贼心”的我基本上做到了途中“巧遇”共同上学的默契,虽然我们两家对于学校的位置来说也算是成“掎角之势”。那是一个狂风大作的早上,当我们经过上学的路上的公路桥时,风速突然增大,苗条的红在风中踉跄了几步被我一把拉住了手。但是当我们携手走过桥时,我却依然拉着她的手继续向前走了十几米,红嗔怒交加的甩开我的手,说:“赶紧放开,不怕别人看见吗?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
随着这一次的“亲密”接触,我们的“朋友”关系算是真正的确定下来,尤其是红将亲手织就的白围巾送给我时,我就知道这条带着大窟窿小眼睛的围巾将成为我们恋情的纽带和见证了。从那时起,学校附近的小河边、果园里不时会看到我们散布的身影,虽然彼此相距一米左右,但是无话不谈的我们都能感觉到彼此的心却是紧紧的贴在一起。在那个时候,我们甚至都在考虑今后生活在一起的场景,那种纯真无邪的感觉始终都是我这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但是好景不长,红那刚刚落实政策不久的父亲要回原籍工作了,我们的情话将只能付诸于薄薄的信笺了。至今我还记得非常清楚,分别的时候是一个周六的下午。两个悲伤无助的少男少女只是紧紧的偎依在一起,谁也没有说话,仿佛是害怕声音会将时间吓走一样。
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在分别的时刻,我们用笨拙的拥抱见证了年少轻狂的誓言——8年后相守相伴永不分离。但是轻飘的鸿雁难以经受我们沉甸甸的情感,不到半年鸿雁就此折断了翅膀。主要原因是当时没有QQ、微信、电邮这种快捷私密的联系方式,再加上中考后我们都离开了原来的中学,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查无此人”的回信后,我知道自己的初恋就此结束了。
8年约定又过去了4年,已经大学毕业刚刚走向工作岗位的我动用了许多社会关系终于找到了红的踪迹,知道她已经嫁作他人妇,成为孩子的母亲。或许是为了圆那个少年时的誓言,我迫不及待的跨越了5000里的距离来到红的面前。虽然无情的岁月已经让那个青春无限的少女失去了当年的风采,但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这或许就是刻骨铭心吧。
虽然我们的再次见面经过了我精心的设计,但并没有发生像书中写到那样天雷地火般的情景。刚刚走出家门的红突然见到我后就一下就愣在了那里,只是一直傻傻的笑着,一直重复着一句话——真的没想到还能见到你,真的没想到还能见到你!
我只是洒然一笑,说到:“虽然迟到了,但我毕竟专程过来了。”
当听到“专程”一词时,我看到红的眼里闪过的那一丝妩媚的激情随即就被理性所掩盖。是啊!我们都已经是成年人,都已经有了自己的责任和羁绊。而年少时的梦想终究只是梦想,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样——人生无法假设,也不能重来,曾经属于我们的青春,恨、爱也要离开!
顺便啰嗦一句,在文章发布不久的一天,我在梦中居然再次见到了当年那个青春无限的初恋情人。梦醒之后心虚的看了看身边还在熟睡的妻,悄悄的擦了一把汗,就继续去追梦了。幸运的是妻基本只是追剧,从来没有登录简书的习惯,不然一定会让我跪键盘不能死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