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除却军械的差距,对奕双方军队差异亦十分巨大。彼时的海上霸主英国拥有400余艘舰船,这给予了英军足够的资本在中国的领地上横行霸道,而清军却仅仅只有两支“水师”:福建水师和广东水师,且规模远远小于英军,这样两者之间舰船水平的悬殊差距,使得曾经万国来朝的“天朝”,在坚船利炮下丧失了制海权。故而即使有着兵力上的足够优势(彼时清军约是英军的四倍),却在战争中疲于奔命。
同时天朝统治者将维持社会稳定视为天下第一大事,转而忽略了对外交流,固步自封,闭关锁国,沉溺在“万国来朝”的盲目自信中,作茧自缚。清朝盲目相信自身的兵力足以应对外来入侵,故而其发展的主要方向并不是国防,保持社会秩序才是它视作首位的任务。无良将,良兵,盲目相信举国皆兵,使得“抽调”成了鸦片战争中清军集结的唯一方式,而这种方式却也因为各省督抚们的“实无一兵可调”而捉襟见肘。
绪论的“由琦善卖国而想到的”中,作者不再将对于人物的评价困于传统的忠奸体系中,而是深挖其人性特征,结合当时的社会环境,历史条件,并由此分析,“琦善真的卖国吗?”他为人机巧,在于与英方的交谈中主张以“抚”为主,就在这么一个容易敛财接受贿赂的环境下,他也没有接受贿赂,俨然如一株莲花。只是鸦片战争之前清政府官员的腐败已经使得贿赂成为官场中的陋规,天下皆醉我独醒,醒着的人注定会被排斥,“琦善贿和”之言也才会愈演愈烈,最终成为人们的论断。琦善作为大清的臣子,他的傲骨于自尊使他对英“绝无卑媚仍不失傲慢”,根本不会贪图“区区岛夷”和“蕞尔小国”所奉之财。只是他的主“和”想法与当时光绪帝的主“剿”思想背道而驰,君主是不会犯错的,错的只能是臣子。同时当时林则徐的成功光环过于靓丽,与琦善的失败亦是鲜明的对比。故而鸦片战争的黑锅由琦善来背。
(这只是我个人的感觉,如有不妥之处,请诸位大佬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