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眼睛越来越不中用了。看书十五分钟不到眼睛就模糊的厉害,对着镜子掰开眼皮,瞳孔周围布满了血丝,我真担心自己有一天会瞎掉。想到这里,我一点也不恐慌,因为不到死的时候,谁都不怕死!
但是,我还是想过让一个人在我瞎掉的时候做我的眼,就是林宥嘉的那首《你是我的眼》说的那种情景。其实,我不知道这首歌到底是谁的,但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就是他唱的!那是一年寒假去四川旅行,我去给和我一道的女同学在附近的超市买生理用品——也就是姨妈巾一类的东西,这种东西会吸血,因此上女孩子们的皮肤都很细嫩水灵——从超市回来的路上,我就在偷偷的想着,就让我这位女同学当做我的眼,和我一起生活,可是我的勇气不够,除了每天负责他的生活起居之外,再无别的行动,还好,这样安静的生活只有三天时间就结束了!而我们的“同志”关系也结束了!
后来,我的心渐渐地把我的眼一点一点地埋藏起来,因此上我的眼也越来越模糊。我希望有人能做我眼,和我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事实上,这样的期盼,很快就来到了。
我和我的女人很幸福,爱如潮水一般。
我的眼睛,从我的心里滚到了我的口袋,他像两个玻璃珠子一样,每当我的屁股动起来的时候,她们就在我的口袋里“当当当”的响个不停。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喜欢动动屁股,目的就是想听听那个“当当当”的声音,以后,这个就成了我们我们在一起的一个幸福的信号!
再后来,我的女人厌倦了这种玻璃珠撞击般的生活,他渐渐地远离了我,而我也在越来越模糊的生活着。 那时我出门遛弯的时候,把手放在口袋里,把玻璃珠子拿在手里,一边摸索着脚下的路,一边听着珠子摩擦碰撞的声音。
再再后来,我明白了,上帝用轻纱盖住你的眼,会送你两颗玻璃珠子。上帝不光会掷骰子,他还会耍玻璃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