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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捂着嘴忍住笑努力听着电话那端大叔七零八落的英语,我想陈述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或许有点超出大叔日常接待客人的用语范围了。不知道是不是忽然这么一个骂来骂去多少驱散些许心头的阴霾,反正心情要舒畅了好多,觉得大叔的英语其实也没有那么难懂。
可能是我作孽又矫情地觉得,国门之外听到母语实在亲切。
大叔说他下午家里有事就提前下了班,临走时嘱咐送行李的小伙子三点前等上一位房客走了之后就把我的行李放进去。为了减少后面上班女孩的麻烦,他就按照自己工作时间内应该完成的事项,在未知的情况下提前在我的行李那一栏,注明了已送至房间。
这位国人听我转述了大叔的话之后帮着我们一起分析,“应该是在送的时候出了错。”
负责人挠了挠脑袋就要打给送行李的印度小伙,“我来问问他有没有送到房间去。”
这时候已经接近晚上十点,零星的几个晚归的住客也陆续回来了。他打开免提后,印度小伙的声音在静谧之中乌压压地动荡着。
电话刚一接通,他似乎就意识到我们的目的,“哦,行李,对了,行李。”负责人还没来得及问,他就告诉我行李在隔壁的房间。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站在大厅的几个人都明显舒畅许多,或许他们都想告诉我,“你看吧,我说过不会丢的。”
小伙下午送行李的时候发现我要住的房间虽然已经交了钥匙但保洁工作还没有及时完成,他也是担心行李的安全就去前台拿了隔壁房间房门钥匙,那时候暂时没有住客,想着打扫之后再把我的行李放进去。小旅馆是私营的,负责人就是老板,其他几个人估计也都是沾亲带故的,所以他们自作主张处理事情的时候也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
因为胖大叔叮嘱过他我会在晚上回来,那时候时间还不紧张,他也就没太放在心上,后来人来人往就忙忘记了。恰好隔壁屋住户提前预定了房间,这时候尚未入住,行李放在那里也就一直没有人发现。
2
“哦,隔壁房间,哪边隔壁?”国人问。
印度小伙子还在回忆,那前台的姑娘早已机灵地去翻找记录本了,她惊喜般地说了几个数字,随即又惊叹道,“呀呀呀,就是你的房间。”姑娘跑过来拉扯这位我华夏儿女,激动地要哽咽一般,“你的房间,呀呀呀……”
我简直要扶额晕死,这剧情突飞猛进一波三折就算了,态势也太过于狗血了吧。这以后要是不和这位先生发生点莺歌燕语的故事还真对不起这段经历。
他以为我吓傻了,拍了拍愣在原地的我,“在想什么呢?东西找到了,开心坏了?别吧?”顿时觉得母语如此美妙。
也许是失而复得太过于幸福,反正接下来几天的孟买之行顺畅了许多,好像一件大乌龙之后那些霉运也随之而去了。
那晚取回行李的时候,我翻出了箱子里的护照,他念着我的名字,用中文,第一次觉得原来我的名字这么好听,耳朵烧得有点热热的,那时候的我看上去一定有一丝丝窘迫。
我始终没有问他的名字,只是他登记的时候记住了他的姓氏,彼时我还以为这个“金”姓男子多半是韩国人。
3
金先生白衬衫配黑色西装裤,戴着一副金丝眼镜,仪表堂堂,乍一看像是个斯文败类。从他之前在前台劝说我的话语来看,此人啰里啰嗦的功夫可窥一斑。总之之后在孟买的那几天还算快乐。
我笑嘻嘻地啃着街边买的零食问他,“老实说,你是不是经常这么干?”
“什么意思?”金先生忍不住也啃了一口手中油炸小点,嗯嗯啊啊地。
“就是前台说道我那次啊……”我刻意地装腔作势,学他那时候的样子。
这时候金先生已经穿休闲装了,纯色T恤配休闲七分裤显得他人模人样的,有点青葱少年的既视感。
“幼稚,”他说,“我大国子民怎能不救人于水火危难之中呢,这正是彰显我大国外交的时候好吧。老实说,出国了以后就更有使命感,老想着让人家觉得我们是礼仪之邦啊。”
我笑他,“算了吧,您在这么吧啦下去,世界人民都以为我们中国人啊,都是啰嗦老太婆呢。”
不过金先生的确是来孟买出差,我却向他说了谎,我告诉他我在新德里有个家,在旧德里有间店。他问我,“一个人在这边么?”我夸大了语气说,“怎么可能?”我和他说,我和爱人来德里五年,他暂时回国处理一些事务,我得空来孟买旅行。
他笑了笑,我努力从他的脸上找出一丝失望,结果根本一丁点儿都没有。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表情太过于夸张早已被他识破,还是因为丢东西的是我,情绪起伏的人是我,所以在意这段经历的人只有我。
反正金先生笑了笑,半天蹦出了个“哦”。我问他笑是什么意思,“哦”又是什么意思。他说他没想到我在德里那座小城里定居着,也实在想象不出我是一个卖花的人。
我气得半天没理他。
4
我问金先生有没有去过旧德里,他说他从来只单线飞孟买到北京,没去过别的地方。
我咂舌他这个工作真烧钱。
我问,“你听起来挺厉害一人为什么住那样的旅馆。”
他说为了省钱,毕竟有一家老小要养活。
我心里咯噔一下,说不定他也像我骗着他那样骗着我。
我说,
金先生无论如何你得去德里一趟,这次没时间可以下次,你得去看一看一道德里门隔着两个不同的世界。
旧德里的贫民区你也要去走一走,那些堆满了垃圾的小巷和门前、那些灰不溜秋的脏兮兮的孩子、那些头发乱蓬蓬的妇人,你都不要害怕。
如果你有心意的话就带一束花前去,哦,我的店就在旧德里的街上,叫“一往而深”,名字说出来怪不好意思的,有点文青的调调吧。中文的店牌挂在中间,左右两间店铺,左边卖花茶,右边卖鲜花。
你还不知道吧,我应该还没有跟你说,店里用的鲜花都是我们自己种的,是的,和我先生。对,在旧德里的乡下,离贫民区很近,骑单车就可以到。花田位置就不跟你描述了,你一定找不到,不过你哪天来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哦,我前面说到哪了?对,买鲜花带去贫民区。你去了就知道了,我再怎么说你没看见还是不理解不相信的,你会发现德里姑娘的笑容是比花朵还要美的。别专门挑刺先生,我可没说男孩子笑起来不动人哦……
5
在孟买和金先生分别之后,我又飞回了德里。在晨光熹微中醒来做好中式的早点,饱餐一顿之后骑着单车去旧德里的店。开门第一天起的特别早,天蒙蒙亮骑车去花田摘回来新鲜的花,认真而虔诚地把花养在花店整齐摆放着的玻璃瓶和水桶里,然后到隔壁整理好茶具等待或娴静或活泼的客人。
林小姐不在的那些天,我把自己和店都照顾得很好。我也好像真正过上了林小姐在德里小城的生活。
“一往而深”永远那么干净,那么明亮,那么清新,在旧德里这条混乱无章的小街上有些格格不入的样子,但你想想那些女孩的笑容就会觉得它本应该在这里安静地存在着。生活到最后你或许会发现,真正点亮日子的不是那些华服云裳,而是由内而外的快乐。就像林小姐,就像旧德里,就像这小小的店。
旅行趋近尾声时,我终于不再埋怨林小姐这个扬言要一生漂泊、令人讨厌的文艺青年。我想你到德里来,就不会不热爱,不会不相信。
我来印度前前后后一个月还不到的时候,林小姐就回来了,当然还有他的周先生。我急急忙忙地要走,林小姐问我为什么,我说这里太好我怕我待得太久就更舍不得走了。林小姐笑嘻嘻地望了我一眼,说,“也好。”
我没有跟林小姐说的是,我在孟买遇见了一个金先生,我希望他到德里来。
我也没有和她说,每一天我都呆呆地朝着门外张望,像我初来时一样。
我自然也不会在和她提起,也许有天会有人问你一些奇怪的话。
比如,你是不是在旧德里的乡下有一片花田,离贫民窟很近,骑单车就可以到?比如去贫民窟的时候要记得带上一束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