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努力法则

人存活在世上,基于追求自我的存在感、安全感、优越感和满足感的原始动力,会竭力追求“稳定”,害怕面对各种矛盾冲突。

当内在认知出现冲突,会让我们对自我产生怀疑,威胁我们的存在感和安全感。

所以,我们总会有一种倾向,即:我是对的。

你和我不一样,就是错的,我要找理由反驳你、否定你、说服你、改变你,才能维持自我的认知一致。

这就是经典的“认知失调”理论:

如果两种认知出现不一致,就会导致心理的冲突和不适。

个体会借助“最小努力法则”,亦即采取,即采取最节省能量的行为,去干涉其中一种认知,使它们变得一致,去消解这种紧张不安。

成熟的人,会用自己的内在力量去解决认知失调,不轻易干涉和评判他人的三观。

但有些人则会用“自我实现倾向”,用自己的三观来要求全世界,以自我为中心,只认可和相信对自己有力的证据,去证明自己的三观才是绝对正确。

他们会把矛盾问题都二元对立起来,只有两个价值标准:“应该怎样做”和“不应该怎样做”。

不仅以此要求自己, 也以此要求别人。

你和我不一样,就是错的。

你不接受我的三观,变得和我一样,就是有问题。

你不喜欢我喜欢的人和事,就是不正常。

你喜欢我不喜欢的人和事就是低级、low。

这是世界上最流氓的关系逻辑。

心理学家雅各布·拉姆兰兹和雅艾尔·本雅米妮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非整合”,即“维持着的不一致”。[2]

指的是一种“人类忍受认知/情绪上的复杂性的能力”。

具备“非整合”能力的人,在面对人和人之间的“不一致”时,能够维持这种“不一致”、承受矛盾、以及悖论,同时不感到紧张不适。

他们不会通过操控自己的认知、价值观、情感等,去解决紧张和不适,而会允许矛盾的多种认知、价值观、情感同时存在,接受并且维持它们。

同时这些矛盾的存在不会让他们感到分裂,他们仍然感觉到自己是“整体的”。

简单来说,就是能够尊重“不一致”

是的,“尊重”就好。

比三观一致更重要的,是你尊重我,我尊重你。

互相不争对错,不强迫对方改变。

允许别人跟我们不一样,也允许自己跟别人不一样。

尊重是相互的,而不是单方面的。

如连岳所说:允许他人的道德观、生活方式和自己不同,将消除世上90%以上的烦恼。

当我们用尊重的心态去面对彼此的“不一致”,你会活得舒服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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