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关于生命与灵魂的救赎

1.

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书的封面上一条马路、一个男人、一个背影还有望不到边际的尽头。这都注定了这是本孤独的书。

在开头的时候,没错,我感觉到的是孤独。一个退休的男人因为旧友奎妮的一封来信,没有地图、没有行李、没有装备,为了治好奎妮的癌症没有丝毫准备就踏上了长达627公里的征程,更何况他想凭借一双脚去横跨英格兰,去实现根本不可能实现的目标。这完全不符合作为成熟男人的一贯形象,倒更像是时下年轻人中流行的说走就走的旅行。

怎么看这情节都不如凹凸曼打怪兽来得有趣,而催使我读下去的动力就是对他此行的怀疑。

2.

哈罗德的一路,有各色风景,有各色路人,还有他过往美好的、不美好的回忆。

幼年逗母亲开心,结识年轻的莫琳,努力尝试亲近儿子。全都扑面而来。

幼年被父母抛弃,中年失去儿子,与妻子日渐疏远。全都扑面而来。

这些看似平凡的画面构成了哈罗德平凡人生的全部。或许是无意遗忘,或许是刻意躲避,所有记忆不顾及哈罗德的意愿,全都在这个孤独的旅途中破土而出,不断叩问着他的内心。

愉悦的时刻回忆起来显得轻松,但经历生活一次又一次碾轧后能够存留在大脑表层的记忆因子又能所剩多少呢?

我已然忘记学会骑自行车时的雀跃,忘记戴上心仪耳钉时的洋洋自得,忘记暗恋班级最帅男生时的羞涩……“原来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从身边随手拈来”,生活投影在我们身上的往往是我们本身。

然而略带酸涩的回忆则显得毫无人情味,更不用说那些被我们刻意回避或者强行排出脑海的片段,你以为被生活甩完左耳光就结束时,往往还有右耳光等着你。

在我学会骑车后在上学路上与另一辆车相撞,我倒在马路上摔破了半个下巴,疼痛感还未抵达神经末梢,眼泪还未来得及挤出,视线内看见的只有肇事者逃离现场的背影。

过完十九岁生日,为彰显自己已经长成一个大人,我迫不及待地去打了耳洞,一整个夏天耳朵都是处于红肿状态,并伴随着浓重的消毒酒精的味道。

暗恋的男生终于表白了,然而对象换成了班里最漂亮的姑娘,从此我就眼看着他俩在班级里出双入对,演着比琼瑶还琼瑶的浪漫,而我连配角都不算。

你看,单从篇幅上就能看出那些心酸在我人生轨道上留下的记号并未完全消除,我用尽全力想抹掉那些伤痛,却忘记留些精力去回顾那些本该值得珍藏的瞬间。

3.

从一开始哈罗德只是一个人上路,后来加入了维尔夫,再后来是一条小狗,接着是不断壮大的追随者们,随后变成了一支朝圣者队伍。

哈罗德从一开始的新鲜,到后来的责任感和义务,最后变成无奈与迷茫。

突然想到水木年华的一句歌词,“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漫漫长途,陪伴哈罗德除了那双破烂不堪的帆船鞋,就是被拉长的影子。

人的天性是喜热闹。起先我也一直是这样认为的,至少表面上看来是这样。小时候搬过一次家,我一觉醒来,发现邻居变成了背着大书包戴着厚眼镜的大哥哥大姐姐,根本找不见能陪我玩过家家的对象。我坐在我爸床头扯着嗓子哭,控诉搬家的种种不利。我的意思表达得很明确,你得找个人陪我过家家,实在不行躲猫猫我也是能接受的。

直到一次同学聚会上,小a哑着嗓子问我,为什么周围吵吵嚷嚷还是会感觉孤身一人?他仰头又喝了一杯,垂下脑袋把自己缩在沙发里。当时我并不能理解恋爱这个世界里的复杂,更不明白为什么平时那么大大咧咧的男孩居然问出了这么高深的一句话。考虑到他失恋这个外界因素,我除了夺过他手里酒杯,再也找不到别的话语去安慰。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多年后,当我一个人走在街头,玩着踩影子的游戏时,我意识到,很多事情只需要自己就可以完成。过家家和躲猫猫这类游戏需要几个人一起才能完成,而倘若你发现只有你一人时,踩影子这样的游戏自己也能玩到嗨。无论你是喜欢喧嚣,还是喜欢安静,当孤独猝不及防地来临时,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接受并张开双臂拥抱这孤独。

孤独与伟大共存。

终于,哈罗德离开了朝圣者队伍,脱下朝圣者T恤,他依旧是一个人。

其实,这本就是他一个人的朝圣。

4.

从故事的开端,我就猜到奎妮的结局,毕竟这不是一个讲述信念制造奇迹的鸡汤文。

但不可否认,奎妮是幸运的,有那么一位愿意放下一切的故友。

与此同时,哈罗德也是幸运的,在拯救奎妮的这条征程上,他与妻子俩人原谅了彼此,挽回了快要随风飘散的爱情。

“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这一场生命与灵魂的救赎旅途就此结束。

当夫妻二人携手在沙滩上奔跑时,天是蓝的,海是蓝的,属于他们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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