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冲动写下的一见钟情,说起来令人难以置信。在他之前,没有任何别的人能让她下这样的暗恋的决心。
无疑,暗恋是苦的。她也受不住。无数次说服自己放弃,而一旦遇上他,任何郑重的决定都被她轻易抛之脑后。她已经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很长时间了。她知道,她只是需要一只倾诉的耳朵。她不能找爸爸妈妈的耳朵,不能找室友的耳朵,换句话说,不能找除他以外的耳朵。只因这恋,因他而起,同他人没关系。
然而好比太阳总要升起,闹钟总要学鸡啼,她虽然渴望白天,却害怕面对他。她是一个擅长偷手的小偷,却不懂偷心。造物主跟她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
她打开储藏室的门,那里贮藏着她有生以来偷过的各种手。世界上最贵的琢玉师的手,最伟大的音乐家的手,最顶级厨师的手,最负盛名的画家的手……
而这些对于她偷他的心,似乎没有任何帮助。
昨天不知道是谁,在她门前放了一个脑袋。好像是对门最擅长偷脑的积吾君送来的。她将那脑袋提起,便不自觉坠入虚空。
这是一颗导演的脑袋。她看着这脑袋里的神经元建立各种繁复杂妙的联系。
他的倩影在她眼前挥之不去。她换上画家的手,默写出他最美的样子。雨中漫步,桥下捧书,众里回眸。都被她一一刻描。她好像化身成为潜伏在他左右的猎人,随时打算猎捕他的影子。
选定黄道吉日,把他的影子打印在纸上,然后送到他面前。任凭他处置。他似乎并不动心,转身离去。
她又换了一双音乐家的手。赶在他还没拒绝她之前,作最后一搏。这双手曾经奏过世界上最声嘶力竭的爱情低吼《黑色的星期天》,太压抑,她不愿意强暴他的耳朵;《致艾丽丝》太轻,不够她表达她对他浓烈的爱恋。她希望她带给他的是如春日清泉般的低低细雨;如夏日狂风暴雨般的浓烈呼告;如秋日沙沙风叶互诉衷肠;如冬日白雪拥吻大地的无畏无惧。她想将春夏秋冬在他眼前铺展开来,亲眼见他用那纤细如柔荑的指尖采摘这春夏秋冬的繁华与浪漫。就像此刻她向他袒露她的心,让他看清它是怎样导演这场爱恋的。
他依旧冷漠地转身了。她不知道是她做的不够,还是她的春夏秋冬吸引不了他。他好几天不再出门。她从他门口路过无数次,也没有碰到一个恰好遇见。即便,她知道他就在里面。
守株待兔也无济于事。不敢再敲他的门。这场战斗,她孤军奋战,既当将军,又当士兵。
她又换了一双厨师的手。她娴熟地捣弄着酸甜苦辣,将自己的心切成薄片,撒上胡椒粉,浇上白醋,兑上高汤,用她仅剩的热情之火熬煎。偷了一双快递小哥的手,敲响他的门,将这爱恋料理送到他手上。
如果那味道不合他口味,她还留了一份,加了毒药,随时为她这已经被当作食材的心殉葬。此刻。她向万能的主祈祷,让她的心足够美味。
很多天没有他的消息。她还是不敢喝下那被下了毒的汤。手在颤抖,心不在跳。还是打翻了毒药,飞奔去踢他家的门。他丫的是眼瞎了还是心瞎了,她心都给他吃了,他还想怎样!
她一路畅行无阻,却看到他口角染血倒在床边。她的脑子顿时一片空白。她确信她给他的是没有毒药的!她确定!她确定!她!确定?
他的手抓着一张字条,写着:
“我偷心无数,却是第一次收到这么鲜美味香的人心,就算明知有毒,死了又何妨?”
不,这不是她的初衷。她宁愿从来不曾见过他,也不愿见他倒在她面前。她还有很多手没有用。
她想过,要用建筑师的手建造一座城,把他圈在里头;要用雕刻师的手,把他的模样做成雕塑,让她的子孙万代都可以目睹他的美;她要用作家的手,把他的生平编成古希腊神话一般的传说,让会讲故事的公主日日夜夜说给国王听;她要……
她的泪水淹没了他的地下室。它们都在忏悔。黑色星期天的传说成了真。毒药还有剩余,在她怀里。被他偷了心,她也是活不长的。也许万能的主怜悯她,让她死后能与他同穴。丧钟在耳边鸣起,灯塔指引她渡过苦海。
彼岸的花香吐出他的影子。这一切美得像梦。她确定她已经得到救赎。或许这是舍弃肉胎获得永生的代价,想想也不是不可以。生本来就是一场梦。美梦与恶梦,喜剧与悲剧。就像祝英台撞向梁山伯的坟墓,就像刘兰芝与焦仲卿灭身得双飞。
不需要哀伤,不需要悔恨。主自有主的考量。偷心无数的人有罪,不能被尘世容忍,偷手的人威胁治安,不能被现世宽恕。主为了平衡往世与现世,不得已让她们化成烟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