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见谨之,是他十七岁那年,一个不太热的夏天。
翠绿的爬山虎爬进眼帘,几抹淡红东一朵西一朵开着,藤椅藤桌,钛白色的吧台,融进一家带着清新微醺调子的民谣清吧。吉他挂在吧台前面,一切都相得益彰。
这家叫"蓝调"的清吧我常来,无非是喜欢它安静又令人舒适的格调,在午后携上一本书,坐在靠窗位置,听上一两首舒缓的音乐,一坐就是一下午。起初,我并未注意那把吉他。
许是许久没体验过这种生活和那时的人,写来怀念。那个抬手伸懒腰的午后,无意瞥见邻坐白衬衣男孩。挠了挠头,恍惚记得他这几日都在我隔壁坐着,炯炯有神的两眼发光看向吧台。
我嗤笑,八成又是一个看中吧台小妹的人。
"美女,我能借你们店吉他弹弹么?"
"这个…我…"吧台小妹有些难为情。
我闷笑,这是为难小妹还是在搭讪。但下一秒我就为自己的思想感到羞愧。闻声看去,衬衣少年从始至终都看着那把棕色吉他并不是吧台小妹!眼中带着渴望和说不出的热爱。我恍然大悟。
万分羞愧之下将自己的思维狠狠地鄙视了一翻。大抵是应了那句网络潮语:良心痛。
我带着所谓的"良心痛"过去跟小妹沟通,因为是熟客,我拿到吉他要比谨之容易得多。
那天谨之兴奋的像个孩子:"你知道吗,我以前也有一把吉他跟它很像,可是后来…"可是后来…我没有听到下一句,他突然沉默了。
内心本破为得意的我微微一楞,"噔~"伸手碰了一下琴弦,琴音盖过刚才的话题,我笑道:"会弹么,先弹弹吧。"
我跟谨之就这样熟识起来,一个夏天都在"蓝调"。
有时候我看书,他在一旁弹吉他。偶尔抬头看谨之,阳光撒在琴弦和他脸上有种说不出的干净。书上说的翩翩少年郎,大抵是谨之这样的吧。他说想要当一个优秀的民谣歌手,像宋冬野花粥那样。
我捧书笑着祝他如愿。
暑假的最后一天,我打算告诉谨之我要离开这个城市,也许不会再来。把头埋在桌上想着怎样告别,告别对我向来是件困难事。
当然,我坐到黄昏也没等到谨之。
走时望向吧台那把吉他,依然有几缕阳光在上面跳跃,有些出神,总觉得空落落的。
与谨之分别一年,失了联系。希望,那个少年还记得那把钛白吧前那把吉他,棕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