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不是靠耍嘴皮子耍出来的,也不是靠自圆其说圆出来的,而是检验出来的,“可重复、可检验”是科学的基石。不经过审慎的检验,任何制度设计方案,即使“看上去很美”,也保证不了科学性。
而今天为大家讲解的是制度的仿真检验、实验检验与成本收益核算。
关键词:制度检验;成本收益核算;
制度设计方案的检验,采用的不是传统的“可行性分析”思路,而是更加严谨苛刻的“不可行性分析”,即想法设法去否定设计方案,否定不了,才是可行的。
这样做,原因很简单,花时间找999个理由证明方案是正确的、项目是可行的,没有多大意义,只要第1000个因素证明方案行不通,它就有问题。
当然,“不可行性”不是简单的否定,如果“不可行性因素”未来能够通过时间的推移、自身的努力或借助其他的力量消除掉,它就是项目的短板、成功的关键;反之,如果经过各种努力也消解不掉,方案就要推翻,设计就要重新来过。
1、仿真检验
所谓仿真,是用一个模型去模拟真实系统,以研究真实系统的实际变化规律。
过去用沙盘、风洞等去模拟,现代仿真大多通过计算机,在“模拟世界”中获得对系统性能和变化规律的某种超前认识,从而帮助我们了解系统、设计系统、优化系统。
系统仿真的关键,是要使模型与实际系统很“像”,研究模型也就相当于在研究实际系统。具体操作中,需要经历一个“建模—实验—分析—再建模”的循环往复过程,直至模型臻于完善,才可用它来代替实际系统,然后再运行仿真程序,对仿真结果进行判读和分析。
制度设计的系统仿真,就是模仿制度投入运行后的企业状态,看在各种条件和参数下,都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从而提前掌握制度实施达到的效果。
换言之,通过系统仿真,可以直接观察到现实世界各种不确定因素对制度实施结果的影响,可以直接改变制度控制参量实时观察制度实施结果的变化,甚至还能直接发现原有设计中隐藏的一些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因此,制度仿真检验的过程同时也是全面改进和优化设计方案的过程。事实上,前面的制度分析和设计阶段,大多是在纸面上写写算算,难免“顾头不顾腚”,留下许多的疏漏和缺陷,到了系统仿真阶段,就要借助更加全面的仿真实验予以修正和完善。
另外,系统仿真还特别适合用来模拟制度演化,分析制度变迁,也就是分析新的制度投入运行以后,随着时间推移,它在发挥作用的同时,自身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生命周期有多长,会在什么情况下被取代或被废止?这些问题,只能到制度背后的各个相关方利益势(利益追求动量)“此消彼长”的模拟变化中才能找到参考答案。
用系统仿真来模拟制度变迁,需要建立起参与各方利益追求动量的生态演化模型。
2、管理实验检验
现代管理科学的发端,是从泰罗实验、霍桑实验等一系列实验研究开始的,实验奠定了管理学的科学基础。
但其后,科学研究的“死敌”——主观臆想又沉渣泛起,卷土重来,一些自以为是的管理学者,开始用“聪明的脑袋”代替真实的实验,以直觉、猜想、推测作为依据,“主观臆想→语出惊人→自圆其说”,轻轻松松就“发明”出一堆“管理理论”、“经营法则”、“成功秘笈”。
没有实验检验这把锋利的钢刀在头顶上悬着,许多人没了顾忌,信口开河,想咋说就咋说,甚至还比试看谁说的吸引人,谁说的打动人。
时光荏苒,人们逐渐对管理学的这套“理论创新”模式厌倦了,浮华散尽是本真,“科学管理之父”弗雷德里克•泰罗所开创和倡导的管理学实验研究,在被冷落多年之后,重新又回到了人们的视野中。
“实验是科学之母”,将实验方法应用于管理学研究,就产生了一门新的学科——管理实验学。管理实验学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验是实践检验过程的精炼和预演,如果一种管理模式、理论或方法,无法解释在实验室条件下发生的简单现象或特殊现象,又凭什么相信它能解释在社会实践中发生的复杂现象?所以,任何新的管理模式或设计方案付诸实施以前,原则上都应当接受实验检验。
管理实验是检验管理科学性与可行性的一种有效手段。设计出来的新管理制度,如果直接导入到企业中,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潜在危险性,而借助管理实验,则可在“坏”的后果发生以前,发现隐患,防患于未然,所以也要安排相关实验,接受必要的测试。具体来说,就是创设一个可控的实验环境,借助场景模拟、过程再现、角色扮演、实况录像、局部试点等手段,通过场景实验或人群实验,来研究制度设计方案的科学有效性与实践可行性,“从实验中来,到实践中去”。
有读者会问:不是做过系统仿真检验了吗,为什么还要再做管理实验检验?这是因为,系统仿真是在计算机上对模型做实验,与真实世界毕竟“隔着一层窗户纸”;而且系统仿真主要研究的是系统整体,场景实验、人群实验等更关注局部细节,二者并行不悖,相得益彰。
事实上,中国的改革开放与制度变迁,就是一个不断“试错”的实验过程,先设立特区、实验区、示范区等进行局部试点、局部实验,成败都不伤大局,然后改正“错误”,扩大规模,最后推广到全国。
3、成本收益核算
制度设计的结果,通常还要进行一项额外的检验,即成本收益核算。
任何制度都是有成本的,只要运行一天,就会有成本和费用发生,制度设计之初,就要算经济账。如果不对制度成本进行周密的测算,本想用来降低管理成本的制度,反而每天都在无声无息地侵蚀着企业的收益。因此,制度的经济性,即使不是评价制度好坏的唯一标准,至少也是必须考虑的关键因素。一名好的制度设计师,首先是一名好的财务师,能够熟练地从三个方面去评估制度的经济性。
其一是制度成本本身。改革有成本,不改革也有成本,无论破旧立新时的制度变革成本,还是墨守成规时的制度运维费用,都是不容轻视的。制度的变革成本相对容易理解,制度的运维费用则往往容易被忽视,结果造成一些制度“置得起用不起”,日常的宣贯、执行、监督、维护、修订,以及相配套的组织、人员、设施等方面的开支,看似不起眼,但经年累月下来,数目也是惊人。
所以,制度设计,不能光想着能解决什么问题,还要考虑实施和运行制度的成本到底有多高,尤其是要估算制度的全生命周期成本,把生命周期内的各种花费都算进去,算完之后,就能知道设计出来的制度“便不便宜”。当然,由于制度成本并非都能用钱去衡量,因而这种估算,需要从时间、精力、风险及机会成本等多方面予以考察。
制度“贵”还是“便宜”,是相对而言的,大企业觉得便宜的,小企业会认为很贵,故而许多在大企业实行的规章制度,井然规范,恢宏大气,却不能随随便便用到小企业去。制度设计师的职责,就是在保证制度目标的前提下,设计出尽可能“实惠”的管理制度。
其二是制度的“性价比”。制度成本的高低固然重要,但更值得关注的,是付出这一成本后所能获得的收益、所能节省的费用或所能避免的损失,如果新制度付诸实施后,新增的效益大于制度成本本身,经济上就是合算的;如果有多个制度设计方案可选时,通过比较不同制度所提升的效益与所花费的成本,也能知道哪一个“性价比”更高。
制度提升效益,途径之一是强化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途径之二是减少管理成本,组织内部的协调、沟通、监管等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一套设计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将人们的行为变得有秩序、可预期,从而节省组织的管理成本。
其三是制度成本的分担比例。制度成本的一个特别之处,并不是“谁出台,谁承担”,而是在制度所涉及的相关方(如制度的制定者、监督者、执行者、被执行者等)之间分摊的,即便是制度管束的对象——“被统治阶级”,也往往被要求抽出时间“学法、知法、懂法”。
不过在制度设计时,制度成本能够分摊的还是要尽量安排分摊,如果成本分摊得当,每一方都承受得起,制度推行起来就会比较顺利;如果分摊不当,某一方承担过多时,制度推行就会遇到较大的阻力。
对于那些成本较高、阻力较大的制度改革,实在不好分摊,可以考虑制度成本转移,或是化整为零,通过分步实施,使每个阶段看上去很“便宜”;或是向后推移,等到各方都从制度变革中获得了显著好处,再来说承担成本的事儿;
或是向外转移,将一部分成本转移到社会上,如服务企业设置留言薄,发票上设置兑奖联,就可以假“他人之手”来达到制度监督的目的,从而节省自己的制度成本。
所以,制度成本分担也要精心设计、精巧安排,必要时进行“乾坤大挪移”。
更高明的做法,是用制度成本分担比例来调整制度博弈中的各方实力对比。不同的分担方式,对各方博弈能力的影响是不同的,巧妙设置分摊比例,可以使各方力量“此消彼长”或“此长彼消”,达到制度设计的目的。譬如“举证责任倒置”,不是让弱势一方证明自己遭到了侵害,而是让强势一方举出反证,证明自己并没有违规或没有造成损害。这种抑强扶弱的做法,就是为制度创设出新的利益制衡。
作者:戴天宇,北大汇丰商学院教授、中国企业管理制度设计学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