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刚开始看到第十三页,已经让我大笑三次,不计数的微笑好多次了,可以说,我是带着笑容全程看完了这本书。你要问我这本书讲了什么,一句话就可以告诉你,一个美国女人嫁给在沙巴(当时叫婆罗洲)工作的英国丈夫,陪他在这里生活的五年记录,仅此而已,又不仅仅止于此。
曾经在知乎上看到有人问什么样的人可以称为有趣。一个回答的超级用心的人说,有趣就是你以为他是这样的人,可他完全超乎你的想象的好,超出你想象的部分的好,就是有趣。作为二战前几年生活在南洋的白人主妇,我们也许以为作者就是那种带有白人特有的优越感,自大而骄傲的样子,可是,没有,完全不是。她和丈夫一起在丛林行走,她关心自己家聘用的土著男仆的孩子,她观察生活中其他人的生活,她的乐观精神和开阔的胸襟让人尊敬,也让这本书不囿于一个主妇的视野,更有趣也更让人难以忘怀。
我仔细想了一下作者的有趣之处都在哪里。
1.
作者艾格尼斯真的是一个超级乐观积极的人。在没结婚前,她在当时很著名的《旧金山观察家报》工作,某天突然被一个瘾君子用铁管子击打头部,致使头骨严重破裂,在接下来的两年多时间都无法用眼睛,甚至连一页杂志都无法看完。之后她嫁给了她的丈夫,在准备去往婆罗洲的三个月时间里,坚信自己一定能够再次通过头部手术痊愈,然后她坚定不移的精神的确影响了她的身体,她的确痊愈了。
在书中和丈夫一起去丛林旅行的过程中,她频频高烧,路况艰难甩了好多跤,甚至在被当地酋长迎接时众目睽睽之下摔到泥坑里,她写到:他们说这种猛烈的肢体动作,可以将体内的毒气排出,而我却对自己十分生气,沮丧到极点,连诅咒的话都懒得说。而她的丈夫则用惊恐的眼神看着她,然后走开,好像她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这么悲剧而又丢脸的事情,被她用这种说来可笑的语境写下来,我一边觉得这些可爱的土著们十分善解人意,一边又笑的肚子疼。哎,这真是嫁给爱自黑的英国丈夫,果然带有浓浓的英式幽默风趣,让我除了捧腹也没别的办法了。
2.
她真的是个具有独特人格魅力的人。
她没有自大的以为自己有多么了不起,而是更关注别人的生活状态,别人的感受。在书中第二部分“男孩儿降生”这一篇里,虽然对她笔下的华人医生感到难为情,但当她直接爆发说:“我恨透了这种东方态度,即使你作为一个华人,也认为欧洲人的命珍贵,而亚洲人的却一文不值!”
我并不觉得她这是超前的平等观,我更觉得是她人性中高贵而美好的地方,让她关心别人的命运,不以为自己可以凌驾于别人的生命之上,她对人类的大爱让我非常感动,这种可贵的品质让我非常敬佩。作者说:我们坚定地要这个孩子无论如何生存下来的意愿,并不完全是我们身上那种父母本能使然,更因为我们都深深爱上了这个国家,这片土地。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梦,希望这里的人们香火延续,永不间断。
3.
作者的白描功底非常强。她用短短数语就能够形象描述出一件让人发笑的事,这跟她喜欢画画应该有关系。书中有好些具有上世纪杂志插画风格的画,全都是作者自己用手中的素描笔画下来的,形象而传神。这也让我在思考,是不是需要好好学学素描,提高自己的观察能力呢?
这本书看到一半,我对翻译的人也产生了好奇。因为她翻译的真的是很传神很好看,我不知道英文版是如何的,但是这本中文版的的确做到了信达雅的翻译要求。而书的结尾译者的译后记也让我确信,译者的确对这本书非常喜爱,才能把这本书翻译的这么动人有趣。
今天的沙巴州作为马来西亚的一个部分,已经成为了旅游景点。但是再美的风景都需要有一段独特的文化,才能发挥真正的魅力。否则,海水就是海水,丛林不过是丛林。读完这本书,看完作者在近八十年前在那里的生活,这也许会赋予美景以别样的感觉,如同我们去瞻仰每一个历史景观所带有的不同感受。
在八十年前的婆罗洲,人们把出门散步叫做吃一点风,如果出门遇到认识的人,就这样打招呼:
“早安,夫人,是要出去吃一点风么?”
“早安,老太太!是啊,我出来吃点风。”
不妨看看这本书,享受一下八十年前的南洋岛屿生活,宛如一起吃吃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