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主动询盘的筛选判断中,怎样的需求可以被定义为需求明?

产品信息具体

明确提及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如 “1000 台型号 XJ-2023 的空气净化器,滤网等级 H13”),而非模糊表述(如 “需要一些家电”)。

附带技术参数、材质要求(如 “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厚度 1.2mm”)或行业标准(如 “符合欧盟 CE 认证”)。

采购要素清晰

数量明确(如 “5000 件 / 批,首单试单 1000 件”),而非 “大量采购”“价格合适就订”。

提及关键交易条件:交货期(如 “需在 9 月 30 日前到汉堡港”)、贸易术语(如 “FOB 上海”)、付款方式倾向(如 “接受 30% 预付”)。

用途或场景具体

说明采购目的(如 “用于连锁超市铺货”“项目投标,需配套投标文件”),或目标市场(如 “专供东南亚市场,需适应热带气候包装”)。

例:

明确需求:“我们是美国洛杉矶的家居进口商,需要采购 2000 套 6 人布艺沙发,面料为亚麻,颜色深灰,要求 10 月 1 日前海运到长滩港,报价请含 FOB 深圳价格和熏蒸证明。”

模糊需求:“想了解你们的沙发,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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