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作为在1895年发行的书本,如今在市场上还十分受欢迎,那一定事出有因。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标题及副标题时,我的理解是,一群毫无组织纪律聚到一起的人的心理研究?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我没有全部读完,但是我大概了解了这本书的内容。即群众从在国家里毫无作用到不可忽略的一个转变。期间包含历史原因、背景以及环境的影响和社会的变化等等。而群体作为社会上不可忽略的一个部分时,它又会被根据性格、环境、思想被分成几类。类别可以参考思维导图。 首先,我想谈到的是,在1895年发表的书本,如今为何还在畅销?在这本书正是开始之前的序言里,有众多专家对这本书都持肯定态度。例如,罗伯特.墨顿认为是群众行为研究必看的数目,即使当时的许多观点在现在不予成立,但罗伯特认为,应该发现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即使某些问题结论在当代上并不正确,但仍有借鉴意义。其次,我们主要来谈谈本书的主要内容。我的标题里对本书的总结是,你以为你很了解自己?这好像跟本书研究的群众心理好像有点矛盾。实际上,我们不就是群体里的一员吗?如果在群体里的我们跟独立的我们实际上有两种性格呢?你会不会感到惊讶。举例子来说,当我们坚定的认为某件事情是正确的时候,如果一个人告诉你你的答案是错误的,你也许会无视,但十个呢?三十个呢?五十个呢?这时,你也许会怀疑自己。会因自己在群体里而去服从群体,这即为群体的力量。就像勒庞在书里说:“群体无疑总是无意识的,但也许就在这种无意识中间,隐藏着它力量强大的秘密”。无意识现象不但在有机体生活中,而且在智力生活中,都发挥着一种压倒性的作用。而一开始的群体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群体,只是种族聚集或者是低劣群体。勒庞把这种群体叫做无意识群体,他说,不真实的东西会比真实的东西包含更多哲理,就这句话,勒庞举例说,“有什么东西比语言更复杂,更有逻辑,更神奇?并非学者,语言学家,而是来自无意识群体。他们创造规律而不是支配规律。”而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好比一个国家的灭亡,人们仅仅看到它灭亡的原因是因为战争失败,国破家亡,但人们看不到的是,战争只是导致灭亡的直接因素,而那些看不见的君主残暴,制度朽败、人民苟活,也加速了国家的毁灭。而在说清楚群体诞生的历史原因与历史必然后,勒庞开始告诉我们群体的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的群体分类与特点。其中,在群体的分类与特点中,有一群体叫做“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勒庞在书里说,群体的犯罪动机是一种强烈的暗示,参与这种犯罪的个人事后会坚信他们的行为是在履行责任,而他们的性格特征与我们所在的的群体中看到的特征并无不同:易受怂恿,轻信,易变等等。而这种犯罪群体,让我想到了荀子“性本恶”的观点。最后,我想说说我在看这本书时的大体感受。我在阅读这本书时最大的感受就是无聊,但这不否定我能从这本书上了解一些知识,即使我所处的时代对于书上说的东西都想当然,但这本书在勒庞的时代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并且这本书是一部外国著作,翻译和原文多少会有一点不符,太多理论化的东西会让我看书时感到疲惫与厌倦,这就是我没读完这本书的原因。但这本书让我觉得有趣并且有记忆点的东西,就是解释名词时所选用的实例和每读几页,会有个小插图,小插图旁会把书里重要的语气在写一遍,这或许也是让我把这本书读下去并且了解到一点知识理由吧。
《乌合之众》------你以为你很了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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