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对象与监测内容
- 支护结构(内力、变形)
- 坑周土体(土压力、变形)
- 地下水(地下水位、孔隙水压力)
- 周围环境(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隧道等的变形、位移)
监测点的布置与监测方法的确定
- 支护结构监测
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
最重要的监测项目之一。每间隔5-20m设一个监测点,每条直边至少3-4点,关键部位适当加密。可选择以下方法进行监测:
支护结构倾斜监测
根据支护结构受力及周边环境等因素,在关键的地方设点监测
经纬仪观测法
布设测斜管
支护结构沉降观测
支护结构应力监测
支撑结构受力监测
基坑开挖前应进行支护结构完整性检测
- 周边环境的监测
周围环境的监测应包括基坑开挖深度3倍以内的范围。
邻近建筑物的沉降。倾斜和裂缝及发生时间和发展过程的监测
邻近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网设施的沉降和变形监测
对岩土性状受施工影响而引起变化的监测
桩侧土压力测试
基坑开挖后的基底隆起观测
上层空隙水压力变化的测试
地下水位监测
肉眼巡视与裂缝观测
监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 对支护结构水平位移的分析
- 对沉降的分析
- 对各项监测结果的综合分析与判断
- 对监测结果的反演分析
警戒值的确定
- 基坑支护(墙)水平位移(包括测斜)
对只关系基坑本身安全问题的测试,最大位移一般取80mm且最大位移与开挖深度的比值不超过0.7%,美天不超过10mm。
周围有需严格保护构筑物的基坑,应根据保护对象的需要来确定,一般最大不超过30mm且不超过0.35%,每天不超过5mm。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连续急剧增大的速率不超过2.5-5.5mm/d。 - 煤气管道的变位沉降或水平位移不得超过10mm,每天发展不超过2mm。
- 自来水管道变位沉降或水平位移均不得超过30mm,每天发展不得超过5mm。
- 基坑外水位坑内降水或开挖引起坑外水位下降不得超过1000mm,每天不得超过500mm。
- 立柱桩差异隆起或沉降不得超过10mm,每天发展不得超过2mm。
- 弯矩及轴力:根据设计计算书确定,一般将警戒值定在80%的设计允许最大值内。
邻近地面及建筑物的沉降不得超过设计容许值且地面最大沉降与开挖深度的比值不超过0.5%-0.7%,地面裂缝不得急剧扩展。建筑物的差异沉降不得超过有关规范中的沉降限值。 - 对测斜、支护结构纵深弯矩等曲线,若曲线上出现明显的折点变化,也应作出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