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数和倍数》是一节数学概念课,我以提问的方式引入课题,例:老师和你、妈妈和你分别是什么关系?然后让学生用十二个正方形拼长方形看有多少种?再用乘法算式写出来。
(1)新课标教材不再提“整除”的概念,也不再是从除法算式的观察中引入本单元的学习,而是反其道而行之,通过乘法算式来导入新知。(2)“约数”一词被“因数”所取代。这样的变化原因何在?我认真研读教材,通过学习了解到以下信息:签于学生在前面已经具备了大量的区分整除与有余数除法的知识基础,对整除的含义已经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不出现整除的定义并不会对学生理解其他概念产生任何影响。因此,本套教材中删去了“整除”的数学化定义,而是借助整除的模式na=b直接引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 虽然学生已接触过整除与有余数的除法,但我班学生对“整除”与“除尽”的内涵与外延并不清晰。
因此在教学时,补充了两道判断题请学生辨析: 11÷2=5……1。问:11是2的倍数吗?为什么?因为5×0.8=4,所以5和0.8是4的因数,4是5和0.8的倍数,对吗?为什么? 特别是第2小题极具价值。价值不仅体现在它帮助学生通过辨析明确了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我们所说的数都是指整数(一般不包括0),及时弥补了未进行整除概念教学的知识缺陷,还通过此题对“因数”与乘法算式名称中的“因数”,倍数与因数进行了对比。
整节课以学生为主体,根据一定规律写出乘法或除法算式找出一个数的所有因数,通过观察得出一个数的因数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