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的两节课颇有几分困倦,这是昨夜的煎熬的后遗之症。我看天色阴翳,便愈发想念床榻的温柔乡了。
回到寝室的时候,屋内是黑漆漆的一片,窗子关得严实,帘子拉得紧密,屋子中央摆着一张方桌,旁边横了一条蓝色牛仔裤,猫砂被扑得满地都是,还浸着水,透散了发潮的味儿。
这分明已经是一家地下的黑色作坊,我心下嘀咕。三位坊主正躺在各自的床上温润着一夜未尽的好梦。
只有猫不见了。
猫又不见了。
如今,它是我们屋子里的第五“人”,但在二哥不曾离开之前,它只好排行第六。我是排在它之前的那个第四。从“排序学”的角度,“四”这个字自然大过“六”的,那么我也算是兄长,大哥、三哥和五弟正在昏昏沉睡,二哥归家久已,此时此刻的我不得不肩负起“长兄为父”的责任感。因为这股子的压力,瞬间便打心底绷起一阵紧张和惊恐——莫非它又一次离家出走?莫非还是嫌弃寝室的脏乱浑浊?猫粮的生硬无味?或者我们滴眼药水的时候的粗暴无礼?
它还只是个孩子——尽管老大一直对此坚持否定的看法——可是如果按照人类的年纪,它大约尚且不足十四周岁。我的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伟大的共和国的一段法律: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它确然是一个女孩子呵!多么危险的年纪!
孩子天真好动,不惮于外面的世界或纷乱或险恶;孩子眼中的世界,尤其在于第一次逃离家门的束缚,如同清晨的第一缕明光刺透了窗帘的缝隙,投射在写字台的一角,璀璨而耀眼,又恍如伊甸园里上帝轻抚亚当和夏娃的一双温柔而诱惑的手掌。
我不比它能大多少岁。我也是一个孩子。发生在此刻的这场人间戏剧,一向都是一个孩子,对同样是孩子的它或者你,斤斤计较。
猫小六的上一次离家出走,一直从三楼逃至五楼。侥幸那之前我们已经为它带上写着联系方式的项链。尽管这样做仿佛是在照顾一位痴呆的老人。
只是老人不正是与孩子如出一辙么?
生命不正是从来没有过重大的起伏?
我们向来以为的从小长大,又从大变老,也许都错了。我们只是渴望逃离家门,出外游历,寻找合适的风花雪月,并为这种欲求将耗尽一生。一直等到上了年纪,感觉四肢乏力,精神不济。累了,便重新回来。家里的钥匙好好的总在兜里揣着。
可是年幼的时候并非逃离的正确时间。仿佛亡命天涯,需要的不仅是体力和智慧,更要有恰当的时间和机遇。天时地利人和,一向缺一不可。小的时候,我们眼中的大人们总喜欢把门管得严严实实,用一把锯齿形状的长条将屋内和屋外的两个世界切割开,用严厉苛责或者语重心长教唆孩子“待字闺阁”。他们认定,幽居便是生命的保障,至于具体是在保障生命的哪个篇章,他们不知道。而我们这些孩子总会不服气,日复一日、从不间断地撬门、砸门,凭借孩提时代的一腔热血和一股豪气……直到有一天门突然向你打开了。屋外的一缕刺眼的光钻进心房,这时你会颇有几分疲惫地感慨:真他妈的亮!
……
所幸猫是回来了。它依旧没能离开。
我听到喵喵喵的“嘶吼”,偏过头,它的一张瞪着圆圆闪闪的大眼睛的脸正在肖的被窝里探出一丝。肖比我更爱护它,时常抱着一起睡觉,尽管如今它长大许多,不大乐意被抱着、被睡着。
我的记忆里每回泛起它刚进来这屋子的照片,那楚楚可人的娇小的身子,因为天气尚未回温,晚间尤其冰凉,整夜里冻得瑟瑟发抖。为此我把一条被单撕下许多棉花给它披着,当做被子。现在的它是“大姑娘”了,我坐在桌前写文章或者玩游戏,它能顺着裤管就轻易窜上大腿,再一跳便上了桌子,把我的键盘一顿胡乱地践踏。
昨天为它修剪过指甲,没再爬过桌子。它无力了许多,也可怜了更多。只是这种可怜更是一种无奈,出于我们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