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现就2019年春节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区委、区政府直属单位及驻区省市直属单位要按照《全区各单位2019年春节期间秸秆禁烧值班表》,在2月4日至2月10日期间,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进驻负责村屯、农场,24小时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和宣传工作。各单位自行调配本单位工作人员,并与负责村屯、农场对接,确保24小时不空岗、漏岗,发现火点时要及时扑灭,并联络镇村四级网格人员。对于空岗、漏岗情况,一经发现,将对缺岗工作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进行严肃问责。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及组织调整或者处理有关情形的,由组织部门研究处理,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对于再次被发现空岗、漏岗情况的单位,应当对单位主要领导在第一次责任追究的基础上,适当加重责任追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