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多数公司要等到下班才说加班,这是占据私人时间的表现吗
都说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上班后才发现,除了工作还有加班,总加班和经常加班.......
不知从何时开始,加班成为了这个社会的“标配”,好像只有加班,一个人才能通过职场的及格线,一个公司才不会有倒闭的危险。
一些单位偏偏要下班才开会布置任务
有效加班能在一定时间内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但如果加班太多以致“过度”,造成的危害或许更大。个人要钻研业务、提高效率,单位在安排工作时,也应统筹考虑,既压担子又减包袱,努力减少被动加班,避免无效加班。
一是个人工作效率低,活儿干不完。
同样一项工作,有的人思路清晰,上手快,有的人找不着感觉,摸不着头脑。如果业务不熟,做事拖沓,上班时间完不成工作,晚上加班就不可避免,甚至“长”在了办公室。
有个同事小A,每天都在加班中,平均下班时间要晚于其他同事一个小时,可是并没有觉得领导给她安排了很多工作,我偷偷地观察了一下:上班时间,小A一般做一会儿工作,找旁边的同事聊聊天,再去坐一会儿工作,然后找点好吃的,有的时候忍不住看会儿手机,刷刷微博,看看微信上有没有人找自己,就这样一天过去了。
二是单位管理不科学,越干活儿越多。
一些单位不重视员工休息权,明明不是急活儿、紧活儿,偏偏要临近下班了才召开会议、布置任务,这种不合理的工作节奏,放大了紧张情绪,加重了加班负担。
三是社会观念有误区,无效加班多。
有的单位即使能够按时下班,但由于在不自觉中形成了一种“加班文化”,按时下班似乎成了工作不积极的同义词。明明可以按时下班,偏偏互相比着看谁熬得久、走得晚。这种一味消耗时间、人浮于事的无谓加班,尤其令人反感。
应当承认,有效的加班能在一定时间内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我国周边的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在短时间内实现了经济腾飞,勤奋的加班文化曾是一个重要因素。
但更要看到,如果加班太多以致“过度”,造成的危害或许更大:频频加班影响家庭幸福,加剧心理压力,由此导致的职业病现象也比较突出。至于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无谓加班,更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毫无益处。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8小时工作制,让职工快乐生活、体面工作,不仅合乎法律制度,也顺应时代潮流。
当然,不提倡过度加班,并不是说就允许敷衍本职工作。
一方面,个人应注意钻研业务,提升能力,避免拖沓。
另一方面,单位在安排工作时,应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统筹好,特别是充分考虑时间要求,既要给员工压担子,又要减包袱,让工作任务与时间要求相匹配。对无法避免、不得不进行的加班,应及时给予补偿,努力减少被动加班,避免无效加班,杜绝无谓加班、无偿加班,让员工能够始终保持正能量、好心情,使工作与生活张弛有序,松紧有度,节奏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