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猛人”的三个条件之一是“想的深”。
前几天遇到2个事。
第一个,接到一个第二次官方审查意见,中间已经有过一次,那我这一次要做的就是再答复一次。首先我看了上一次答复过程,经历了三次,经验告诉我应该慎重处理这个客户,在答复前先与客户沟通了一下思路,确定了一个方向,后来发现客户不懂专利,主意多,比较执拗,不好处理,进行了一次电话会晤,让审查员老师直接阐述自己的见解,客户还是比较执拗,随后我根据这次意见撰写了第二搞,后面又经过第三稿、第四稿和第五稿,这个过程中平均一次需要3个小时,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在处理整个案件的过程中,有一个技术现象,在进行第二次撰写时就没有搞懂,内心有一个声音“一定要搞懂它”,可是当时没有在意,后来的第三和第四次修改也没有追问,直到第五次客户纠正才更正过来。这期间哪怕有一次想的深一点,就能够减少处理次数,缩短时间,避免浪费大量的时间。
第二个,在我写完权利要求书让师父核查时,发现有一个发明点类似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撰写技巧,区分开了。此时,内心也有一个声音“需要和他们的IPR确认一下”,当时也没有在意,待到客户的IPR审核时,发现发明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不对,说是另外的一个方案,那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按照新的技术交底书重写。又一次这期间哪怕有一次想的深一点,就能够减少处理次数,缩短时间,避免浪费大量的时间。
总结,想的深太重要了,即选择大于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