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生跟他的前妻是通过相亲认识的。介绍人是村里的,人们叫他老拐,在这一带没有人不认识老拐。
没有把握,老拐一般不出手。安排见面前,他要亲自见过年轻男女。双方的年龄、家庭条件、身世、属相、八字都要考虑进去。他觉得可以就笑着点点头。无一例外,经过老拐撮合的年轻男女,不出一年肯定会结婚。
老拐年轻时跟邻村的男子打了一架,被人戳瞎了一只眼,大拇指粗的钢筋没进去一寸,右腿也落下了残疾。他的哥哥在见到他时,人已经没了意识,痛苦地缩成一团,倒在血泊当中。哥哥取来了家里最后的一点积蓄——两麻袋土豆。托关系找到县城里最好的郎中,勉强保住了他的一条命。打架的起因,说是为了个女人。在当时的农村,如果你是因为家里的一条土狗被人踹了一脚,气不过,上去维护,被人戳瞎了眼,尚且好说。可他偏偏是为了个女人,这事没法说。为儿女情长的事牵绊,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本身就是耻辱的,谁也丢不起这个人。
事发的那天,在一个红霞漫天的傍晚,结束一天的劳作,精壮的男人们赤裸着上身坐在枝叶稀疏的树下闲扯。每每路边有年轻姑娘经过时,人群中便引起一阵扰乱,他们说些下流话,哄笑。
“这不算什么,你们知道陈月吗?大个儿家的闺女,刚满二十岁待字闺中,这女的比她可差太远了。别看那妮子年纪不大,那大屁股白而圆且软,好似刚出锅发了的好面馒头。动作左扭右扭,笨拙不堪,倒是愈发勾人魂魄。”
“你是怎么知道的?”一个问。
“当然是亲眼见识过。”男人嘬了口烟,说道。
一旁的老拐听了,登时怒火中烧,随手抓起地头上硬如牛屎的土坷垃,快步过去,稳稳地拍在了男子的脑门上。
为女人的事断送前程,这事说出去不好听,乡下人都以此为耻。
邻村那姑娘,听说了老拐为她的贞洁挺身而出的事,心里头过意不去,好几个晚上没有睡着觉,偷偷来看望过他,在一个繁星满天的晚上,月光细碎地洒在荒原上,她顺着杂草丛生的小路,跨过横亘在两个村子中间那条散发着腐臭鱼虾气味的干涸河沟,才到了老拐的住处。至于说了什么,已无从考证了。
老拐年轻时被所有人耻笑,连他的至亲都觉得他是个耻辱。他一直活着,眼看着耻笑他的人一个个离开人世,直到没人再说。他就自己讲,讲自己当年的所做所为,他不觉得那是错误,期待有一天会有人能够理解他。他真的老了,老到没有年龄,自己也不记得自己多少岁。村里的老人大体算过,少说他活了有一百二十个年头。
那是一个遥远的冬日午后,余庆生带着家人的嘱咐上路了,阳光斜照在大地上,路边的树光秃秃的,野草枯黄杂乱地倒在地上。他蹬三轮车,老拐就坐在后面的车斗里,他交叉手臂,两只手插在在袖筒里,整个人缩成一团,半眯着眼,像一尊黄泥雕像。三轮车逆着风行进,两个人一句话也没说。
他们路过一片光秃秃的杨树林,树叶铺了满地,忽然他听到了翅膀扇动的声音,紧接着传来鸟叫,他抬起头,有两只喜鹊从他的头顶飞过。他觉得那是个好兆头。但是,只要想起想到一会儿不知道会遇见什么样使他难为情的混蛋,心里还是不免紧张。
烟是父亲在镇上买的,他没抽过这么好的。烟被他放在裤子口袋里。
他来到媒人指定的地点,红砖砌起的围墙一人多高,院内的葡萄藤顺着围墙爬出来,红色的铁皮大门虚掩着,门上的漆刚上不久,远远的,他能嗅到新漆的气味。院子里人声嘈杂,他深吸了一大口气,冰凉的空气顺着喉管灌进肺里。他开了脚蹬三轮车的后挡板,扶老拐下车。伴随着推门的声音,他一出现,所有人停止了讨论,所有的目光望向他。
余庆生跟着走进去,一群人涌过来,搀老拐坐下。余庆生的胳膊和腿像是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束缚住,他搓搓手,显得很不自然,他用不住地点头来缓解这种陌生感,给男人们发烟,对女人们微笑。老男人老女人们在交谈,全是贴着耳朵的悄悄话,他听不见具体内容。
中年男人从人群里走出来,低沉着嗓音,他是女方家长。男人从余庆生手中接过香烟,说,“去跟董玲谈吧。”他把烟别在右耳上,“就在卧室,你过去就行。”
余庆生点点头,“嗯”了声,冲人群拘谨一笑,他看到人群不同的表情,或肯定或质疑。
余庆生敲了三声门,门开了。姑娘看见了他,两个人对视了五秒钟,余庆生的眼神率先逃开了。他感觉自己好像生了病,额头发烫,血液里好像有无数的气泡炸开。
女孩指了下对面的椅子让他坐下,自己回到床边,重新捧起一本装帧精美页面泛黄的书。
“我叫余庆生。”他自我介绍说,“今年二十四岁,至今未婚。”
“这些我都知道,”女孩用拇指和食指捻书页一角,“听他们说过,不然我们也不会在这里以这种方式见面。”
“你喜欢看书?”
“一点点。”
“那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余庆生找地方坐下,两条胳膊抵在大腿上,眼睛盯着书本上那堆密密麻麻的字。
“马尔克斯写的,说爱情就像是霍乱。”女孩说完这句话,注意力又重新回到书本上。
余庆生仔细端详着她,看她年轻的面容,像欣赏一件艺术品。她的手腕和脖子都很白,宛若一件瓷器。
余庆生有些恍惚,记忆被厚重的尘埃蒙住,他想不起是在何时何地,但确信以前见过她。
“我们之前有在哪里见过?”余庆生突然发问。
“为什么这样说?”女孩漫无目的地翻着书,注意力显然已经从书本身转移到别处。
“就是一种感觉。”
“你认为我怎么样?在你的眼里。我很好奇。”董玲终于合上书,抬头看了余庆生的眼睛。
“你,挺好啊。”余庆生有些迟疑,他不能确定自己的看法重不重要,或许她只是随口一问。“我觉得,对,挺好。”
“现在在哪里工作?”
“在八里港,自己做水产。”
“以后呢?我说,长期规划。还是准备一直做这个?会很辛苦吧。”
“说不好,暂时没别的打算。我这人喜欢走一步看一步,他们企业家管这叫顺势而为。”
董玲笑笑,没有发表意见。
“我觉得你一定会喜欢。“董玲起身走向玻璃透明的书柜,从第二层偏左位置取出一本,是塞林格的《守望》。“这本书你可以带回去,我把它送给你。我想我们都需要一点时间,以读完一本书的时间为期限吧。等把这本书看完,我给你答复吧。”
余庆生认为这是董玲给他的小小考验,他当晚回去把书看了,做了努力才把自己投入到书里去。书被他花了三天看完,后半段看下去终于不用再逼自己,完全出于自觉。原来小说可以这样,不必枯燥乏味。家里人怀疑他相一次亲后,受了什么刺激。饭不好好吃,看起书来。
“书有看完了?”电话里传来董玲的声音。
“完完全全,正因为这样才打给你。”
“我想说……”余庆生听出来,电话那头的董玲有些迟疑。
“不要再担心了,董玲,你也别着急拒绝我,我觉得你应该抽空出来,什么都不需要再想,停止你所有的忧虑。我会请你看场电影,我向你保证,那绝对不是在虚度生命,人生苦短,希望你能明白,整个宇宙里不可能存在比这更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