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主要是指生命体对外界和自身的觉察与关注程度,产生意识的前提是信息的输入,主要通过眼、耳、鼻、舌、身等传感器将信息传入大脑。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输入信息都会产生情绪、情感等感受,比如大多数时候的眨眼都是无意识的,因此不会有主观感受产生。
事实上,广义意识表现为知、情、意三者的统一,而在第二阶段演化的情绪、情感等主观感受是为“情”。但是,我们在一天之中,布满全身的各类传感器会收集海量的数据传递给我们的大脑,其中大部分信息将被直接忽略掉。因为,我们大脑的处理能力有限,它的计算资源需要用在刀刃上。
所以,基因规则提前规定,在刺激没有超过一定的阈值之前,我们的身体并不会产生感受意识,但并不意味着一定不会产生意识。
我看到了桌上的那瓶水,同时也清楚地意识到了我的手指在键盘上快速地敲击着,也许偶尔我会为了一个精美的句子或绝妙的点子兴奋不已,但大多数时候我都心静如水、波澜不惊。
但即便在这些时候,我的意识仍然活跃,只有当我睡着无梦的时候,或者昏迷的时候,我的意识才会停止。这就是意识中表现出的“知”的一面。
知既可以是对客观世界的知觉,比如物质的颜色、形状、大小、重量、温度等;也可以对抽象世界的知觉,比如数字、推理、规律等;还可以对自我世界的知觉,比如自我需求、自我价值,对情绪和情感的知觉也属于对自我世界的知觉。
知的意识事实上也是从情的意识中演变而来的。我们可以观察到出生不久的婴儿,他对周围和自己身上的任何事物都感到新奇,这种新奇感就是基因赋予我们的正向情绪。学者们把这种情绪称为好奇心。
我们对未知的事物天然有种好奇心,正是这种好奇心驱使我们去了解它,一方面了解它是什么,另一方面了解它是如何变化的。这就是人类的认知过程。
在这方面,人类超出动物的地方在于,人类学会了通过定义概念来认识新事物是什么的办法,同时也发明了逻辑推理和实验的方法来认识事物变化的规律。因此,知的行为也是由情的意识所引导的,最后又形成了知的结果(知的意识)。
认知的结果会作为记忆存储到大脑的特定区域中,在需要的时候才会被调出来,用来解释未知事物,并帮助形成新的认知。
知的意识的高级阶段正是在第三个阶段所演化出来的,它需要语言、符号、概念、逻辑等的发展为基础。
知的意识的初级阶段只是知觉到客观世界,但是无法对客观世界进行总结、探索,并形成意义和经验,成为下一次探索的基础。知的初级阶段也无法知觉抽象世界。
所以,知的初级阶段一般的动物也具备,至于动物能否知觉自我世界,至今还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而知的高级阶段才是人类所独有的。
在知的高级阶段,人类发展了两大基础,就是对抽象世界的知觉:一是形成了语言、符号、概念等来表征客观世界和抽象世界;二是形成了总结、推理、演绎的分析方法来归纳出客观世界的变化规律。有了这两大工具,人类就可以去认识世界,并形成知识。
对客观世界的知觉形成的是客观知识:它既包括客观事物的状态属性;也包括事物状态的变化规律。对自我世界的知觉形成的是主观知识:它既包括主观事物的价值属性;也包括主观事物变化如何影响价值变化的价值观念。
客观事物的状态属性,包括物质的大小、颜色、形状、远近、轻重、冷暖、成份、结构、质地、软硬等所有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它是对事物在特定时点和特定空间上的状态描述,人类对它的认识只可能无限逼近,却永远无法穷尽。
事物状态变化的规律是指,随着时间的流逝,促使事物从一个状态变成另一个状态的原因,这个原因可能是独特的,也可能是普适的,当这个原因在特定条件下都适用的时候,它就会成为在特定条件下事物变化的规律。
事物的状态是一种客观存在,不论人类去不去认识它,它都存在。为了认识事物在特定时点上的状态,人类发明了概念。
通过对事物状态某一个方面的定义,人类使用概念来对这个方面的特征进行近似映射,如此就可以用一组概念来近似地指代这一事物在特定时点上的状态。同时,人类可以通过语言、文字、符号、图片、视频等方式去描述或表达这种状态。
此外,随着时间的变化,事物的状态会随之发生变化,绝对不变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事物的变化是受某些力量推动的,这些力量对事物的推动遵循了一定的规则,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这一规则即事物演化的逻辑,或者叫事物演化的规律。
人类同样使用概念来描述规律,同时使用语言、符号等方法来表达规律。这种规律有时候也可以称为事物的性质,因此我们认识事物需要两个方面:一是对事物状态的认识;二是对事物性质的认识。这两个方面共同定义了这个事物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