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真是个很迷人的词,关于时间,空间,关于从前,未来,关于有限,无限。可观测的宇宙的星系有千亿个之多,银河系只是其中之一,而太阳系只是银河系千亿个恒星中的一个,地球上有六十多亿人,你我只是其中之一,真的用沧海一粟完全无法形容这样的渺小,可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你就是你,百分之一百,穷尽宇宙,也没有第二个一模一样的人了。一个人有四十到六十万亿个细胞,而一个细胞又由万亿级的原子构成,这个量级一点也不比星系小,所以从前总在想,会不会微观和宏观之间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星系的结构和原子核的结构会不会可以有同一种解释,而所谓的小和大,建立在这之上的观察,只是上帝在宇宙的某一个视角中切出的一个断面,星河浩渺,我们作为人类知道的实在太少。
回忆起来好久没看过科幻类的书籍了,上次看的类似的书是三体,那真是一本破绽很少的小说,虽然不涉及量子力学,但其中宏观世界中涉及的世界观跟我的理解也极为相似,而这本永恒的终结则并不涉及到那么宽广的世界观,但这一点也不妨碍它讲述一个精致的故事,故事的开头,时空观测师哈伦进行着一项一项日常又平凡的工作,作为永恒时空的人,被赋予着看起来神圣的使命,即维护着平凡时空人类种族的延续。这里的人被赋予着各种权限,随意出入过去未来,掌握着目前为止最高的科技,甚至可以随意改变平凡时空的历史进程。而永恒时空存在的意义,被标榜保护种族的延续,看起来一切都很完美,掌握着时代最先进生产资料的人成为了食物链的顶层,通过冰冷的计算决定着底层所有人的命运。
如果没有诺依,哈伦也许会在永恒时空中从一个优秀的观测师变成时空技师,继而变成计算师,但是她出现了,其实从见的第一面开始,哈伦的心就完全被诺依俘虏了,他与自己斗争,用所谓的义正言辞的原则来约束自己,但是诺依每跟他说一句话,就好像要卸下他所有的防备,对于一个从没有感受过爱情的时空技师而言,这种遭遇是致命的。哈伦之后所有的行为,无非是为了保护她,能跟她在一起,他不惜犯罪,甚至也不惜毁灭时空。是啊,成为一个时空技师,也许是哈伦的理想,就像我们每一个人,像我自己,想成为一个很厉害很厉害的人一样。可是也许当你真的遇到了那样一个人,你发现了其实你也别无他求,只希望能有机会和她一起过完余生。就算能穿越时空,永恒之人也会衰老和死去呀,归根结底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所以其实我是为哈伦高兴的,他战胜了世俗,也超越了自己,他为他的爱情奋不顾身,他把它放到了最重要的位置。所以当他再也无法穿越回十一万世纪时,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悲痛,凄凉,无助,愤怒,是如此让我感同身受。
回头说说诺依,一个似乎从头至尾一直在利用哈伦的人,她来自未来,她的存在看上去只是为了消灭永恒时空,她有她的苦衷,也有她的使命。在他们穿越回原始社会的那一刻,在那个山洞里,诺依对拿枪对着她的哈伦表白了,她说她爱他,没有提及过多的理由,我相信这是真的,她没有必要在哈伦面前说谎,也从未说谎,她坦诚了一切,坦诚她作为未来之人来这里的目的。虽然她一开始隐瞒了自己的身份,可是从始至终却丝毫没有隐藏对哈伦的爱,她也许带有目的,但她的爱一定是真实的。
整篇小说结构紧凑,伏笔环环相扣,特别是后半段,随着哈伦的遭遇,故事快速展开,却在最后一段才摆出高潮,令人手不释卷。看似阿西莫夫讲了一个荒诞的科幻故事,其实无不在讲社会,讲人生,聊理想,说爱情。是啊,时空流转,浮生如梦,什么才是永恒的呢?答案似乎也显而易见。
如果真的有时光壶,我愿用十年寿命交换,换早一点遇见你,我心爱的姑娘。
写给丁丁的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