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家庭幸福的基石,需要我们有意识去了解去夯实,好的保险能够为我们的家庭树起一道幸福的屏障,为我们抵抗突如其来的风风雨雨。我们对保险的知识越发了解,懂得如何去做好家庭保险组合规划,就像黑暗中的火把,照亮了脚下未知的路,挥去前方的阴霾,也为我们家庭的幸福安康解决了后顾之忧。
一、关于保险法我们须要知道的
(一) 投保前最大诚实原则
如果在投保前罹患过疾病,或做过比较大的手术等,需要和保险经纪人商议,要对你身体的情况进行诚实描述。如实告知了会是什么结果呢?如实告知后一般会有以下4种结果:
1、正常投保2、加费 3、除外责任 4、拒保
带病投保如实告知后不一定会拒保,这要看你实际病症情况。如果不如实告知,如是恶意骗保,不予理赔,尽管有两年期后的法律保护,但如何界定是恶意骗保不好确定,因此,一定要诚实告知,不要侥幸。
(二) 保险合同认真研读
对于保险合同,一定认真阅读投保单、基本条款、利益条款事项,尤其注意交费期、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条款。
(三) 签字确认事项
确认并投保签字时,一定要面签,务必亲笔签字确认,认真填写所需的相关单证,并保证没有遗漏项(为了更好的维护个人利益,请尤其注意),纸质的保单一定要复印留存。
(四) 30天调查期不可抗辩
《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投保人(客户)发生疾病、意外等风险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因为种种原因磨磨唧唧、拖拖拉拉在30天内不调查,也不书面回复或理赔,对不起!超过30天的“调查期”,保险公司被剥夺合同解除的权利。
(五) 二年后必须执行
《保险法》第16条第3款“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超过2年后(无论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两年内)报案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就不能因为投保人(客户)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拒绝赔款,因为2年后保险公司已经完全丧失了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如果被查实是恶意骗保行为,即便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仍然会拒付,并将追究涉嫌人员刑事责任。
(六) 理赔申请时效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的诉讼失效为5年,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诉讼时效为2年。原则上,事故发生之日起,最好1周内报案,越早越好。
二、人寿保险
(一) 保险受益人
人寿保险的受益人是家人,是对家人的保障。
实际情况使用举例:买人寿一个很大的作用是,上了年纪的人,或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害怕自己因为意外或疾病生故,家人无法支付房贷车贷及继续生活,借用保险的杠杆,把一笔钱变作两倍三倍,安全的留给自己的家人孩子。
1、有房贷的。主要房贷还款人,所买寿险的保额,最低底线能覆盖贷款总额,这样家庭里最能赚钱的人万一发生不幸离开,收益人可以用理赔的保险金来偿还房贷,家人的容身之所就保住了,不至于惨到露宿街头。
2、有孩子的。十月怀胎不容易,有了孩子后,孩子成为责任的一部分。为人父母最牵挂的就是孩子,孩子吃饱了没有?孩子上学的路上是不是安全?学校里的老师会不会打孩子?孩子快要占据你生活的全部了。想想也是,已经生下来了,就要负责到底,不管生或死。所以寿险保额在覆盖房贷(如果有)之外,还应考虑孩子的教育金费用,不能因为家庭成员的变故让孩子弃学吧!
(二) 赔付条件及方式
失去独立生活能力或身故,一次赔付全部保额。
(三) 儿童寿险保额特别规定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额上限为20万元;
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为50万元。
(四) 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的选择
买定期的人寿险还是终身人寿险?不管哪一种,尽量选择交费年限为条款约定的最长年限。
1. 定期消费型寿险
在固定的一段时间里不幸发生身故风险,即可获得赔付,如果没发生身故风险,那么保障期间结束后,你交的钱也就消费掉了。这类产品的特点是简单、便宜、小投入高保障。定期寿险的保障期间分20年、30年、保到60岁、保到70岁。
一般人哈,买到退休年龄即可(65岁),退休后生活基本就稳定了,房贷也还了,孩子也结婚成家了,自己不再是家庭经济的主要贡献者了,有没有寿险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
2. 终身消费型寿险
终身寿险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一定要赔的(早晚都要挂),所以保费怎么可能便宜呢,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比起来就是保费贵了好几倍。
对于有钱人,土豪等,适合买到终身,一是体现身价,二是活着的时候把身后事都安排了,免得今后家庭内斗。
(五) 寿险保额
年收入的10-15倍。
寿险额度=所有负债总额(房贷+车贷+个人欠款)+老人赡养费用(保障到80岁的生活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最好保障至大学毕业,即25岁前的生活费、学费)+配偶退休前必要生活费(夫妻月基本生活费/2*12*退休前年限)+配偶退休后必要生活费(夫妻月基本生活费/2*0.7*12*退休后平均寿命)。
三、重大疾病保险
(一) 保险受益人
生病没死,受益人是自己;生病挂了,受益人是家人;不管怎样,受益人都是全家。
(二) 赔付条件及方式
被确诊,保险公司所定义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一次赔付全部保额。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的两年内必须申请赔偿,否则失去理赔权。
(三) 重大疾病的保额
保额是重疾第一要考虑的因素。
重疾保额=社会重疾基本治疗费(30~50万)-社会保险报销额度*70%+康复费+营养费+48月保姆费+个人3-5的实际工资收入(补偿收入)。从实际发生理赔的重疾客户反馈和国家卫生局的数据,社保赔付比例占重大疾病总支出的50%左右。
(四) 定期重疾险与终身重疾险的选择
买定期的人重疾险还是终身人重疾险?不管哪一种,尽量选择交费年限为条款约定的最长年限。
1. 定期消费型重疾险(50%)
定期消费型重疾特点就是便宜,适合30岁前,收入不高的买,可以把保额提高到50万,保费约300~600,选择保障期限刚好覆盖收入顶峰时期(65岁)即可。
2. 终身消费型重疾险(50%)
终身型重疾保障适当选择20~30万,填补保障空窗期,适合30岁以上,有经济实力的买,这样就可以达到保额充足,保障期限不中断。
精算师江湖总结了一句“买定投余”,就是只买定期消费型险,还有富余就用来进行稳健的投资,到定期险过期都幸运无需理赔,全部保费给别人做了慈善后,那笔理财收益会比买终身险更值。
(五) 重疾险选择细节
1. 保障种类
国家规定至少25种基本覆盖常见重疾,6种重疾是所有重大疾病保险所必须,其它19种保险公司可自由选择。6种必选重疾包括:恶性肿瘤(NO.1)、急性心肌梗塞(NO.2)、脑中风后遗症(NO.3)、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中国保监会理赔经验数据显示,6种重大疾病占了全部疾病案例60%左右,25种在80%。
在25种重疾之外各家保险公司又自行增加重疾险种类,这样市场上就出现了35种重疾、40种重疾和70种重疾的产品,一般一个重疾险产品能保障40种左右的重疾险种类应该就可以了,基本上90%的重疾都已经涵盖。过多种类的保障,保费必然也会转嫁到客户身上,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的。
和成人重疾不同,常发重疾主要是白血病,其次是脑瘤、恶性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脑膜炎、再生障碍性贫血、失明失聪。儿童重疾保险时要购买那些对上述重疾全部覆盖,甚至强化的保险。
2. 保障额度/产品价格(赔付杠杆)
保额/产品价格,越高越好,但是要避免两个保额是共用,花双份的钱,只得到一份利益.同等保额,同等保费,病的种类越多越好。
3. 等待期
等待期的时间越短越好,关乎到保单的生效时间。目前重疾险的等待期有几个:90天、180天、1年。如产品特别、特别有优势可以考虑放宽等待期,否则越短越好。
4. 豁免条款(重点关注)
豁免条款的制定可以说是保险公司的进步,它适用于大人小孩互保,夫妻互保。目前豁免条款有以下几种,可附加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轻症豁免、重疾豁免、全残豁免、身故豁免。
轻症豁免条款定义:当发生合同约定的轻度疾病,那么保单剩余各期保险费均不用再交,由保险公司买单,重疾保障利益不变。目前已有产品增加了被保人轻症豁免和投保人轻症豁免条款。这对于消费者利益很大!当双方同时附加,轻症种类越多越占优,再加上投保人轻症豁免,那么触发豁免条款的机率就越大,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记住,豁免条款有轻症豁免的可优先考虑。
轻症保额与主险是否共用,最好不要共用,最好“额外”“一次性给付”的轻症。
6. 多次赔付
区别一、传统重疾险赔过一次重疾后合同即终止;多次赔付的重疾,在首次确诊重疾并赔付之后,合同的现金价值为零。即其它身故保障、轻症保障、全残保障统统没有,只剩下重疾保障,且与首次确诊重疾之间需要至少间隔365天,有些是5年。
区别二、多次赔付重疾的疾病执行分组别,少的是2组,多的是3~4组。比如保80种疾病,首次罹患重疾享有全部。但赔过一次之后该组别的其它疾病就不再享有保障。所以疾病怎么分组这个颇有讲究。
每种疾病之间是没有关联性的,即使得过其中一种,再罹患第二种的概率和正常人一样。如果将高理赔率的重疾都放在同一组别,在理赔概率上来看,保险公司可以规避不少风险,如果分别放在不同的组别至少是比较良心的。
注意点三、在保险公司的宣传过程中,有些号称赔3次、5次的,向消费者宣传最高累计赔付XX万,这个时候请智一点。所说的累计赔付额度假使一千万也好,也只是一个概念性的东西,我们要关注的是,罹患了重疾,首次最高可以赔多少钱,先别扯后面的,不现实。
7. 最低就诊医院级别
是二级以上,还是另有规定?一般民营医院未纳入国家医院评级,出险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四、 意外保险
(一) 保险受益人
意外没死,受益人是自己;意外挂了,受益人是家人;不管怎样,受益人都是全家。
(二) 赔付条件及方式
意外致残,失去手指、眼睛或其他肢体,具体按伤残等级赔付。
意外身故,一次赔付全部保额。
(三)意外保险特点
意外保险杠杆非常非常大,几百块买几十万的保额。同时,意外保险包括:意外身故、残疾+意外医疗。意外医疗比如意外引起的跌打扭伤,去医院打石膏什么的,就可以用这个赔付了,因为住院手术险和重大疾病险都不会管。
开车一族,请一定买份自驾车意外险。
1W以内意外医疗是最划算的,多了往往用不掉,因为意外医疗险往往是“医保赔了我才陪”(指的是用药和治疗要用在医保范围内的),医保赔完了基本也不剩什么东西了。
意外险是非本意的(斗殴、酒驾、违章不保),是外来的,不是本身疾病引起,是突发瞬间完成的(不保猝死)。不保猝死,是否属于猝死是以医院的诊断或医学鉴定为准,而不是公安。猝死一般指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性疾病(器质性或非器质性)或者功能障碍导致的突然死亡,或由此引起的急性症状并于急性症状发生后6 小时内死亡。
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额上限为10万元,为增加保障额度,多家分开投保不可取。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额上限为10万元,为增加保障额度,多家分开投保不可取。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额上限为10万元,为增加保障额度,多家分开投保不可取。
同一保障年度内发生的多次意外,可多次理赔,超过理赔额度后,合同终止。
(四) 理赔时限
发生意外事故,尽快报案理赔,注意每个环节单证的保管和交接,并向每个层级机构依次报案,然后按照先政府赔偿(工伤保险)、再商业赔偿、最后民事赔偿的顺序完成理赔。
(五) 选择标准
意外险或者意外保障计划(就是有很多不同意外产品的组合,但最主要的还是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主要保意外身故和残疾)里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险金额的费率在每千元保额0.6元以内的(一类职业,比如办公室内勤这种)我都是认为合适的,比如10万元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保费低于60元都是价格不错的,有些甚至1-4类职业都是一个价格,这样对于高风险职业的人这种费率更加有优势。
五、医疗保险
(一) 赔付条件及方式
1. 费用补偿型
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约定的保险金数额。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
2. 定额给付型
按照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比如住院津贴200元/天,这种津贴,多以天数计算,只要住了这么多天就按固定数额给付)。
(二) 医疗保险特点
商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通常是不保普通门诊的。因为这方面的赔付几率太大,而且难以具体计算出险率,所以一般保险公司都不保,或者保费会很高。住院和手术具体可以保什么项目,保额多少,以各个保险公司为准。
医疗险最好还是有工作单位购买团险承保最好,个人不推荐购买。
(三) 医疗险选择细节
1.用药范围
一定要选择覆盖社保内外用药。记住,这非常重要。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舍弃个人最需要的保险——医疗险。
2. 保障项目
商业医疗险中,住院医疗属必选项,所有大额医疗支出里,多半因为住院才产生大额支出。保障项目里可选项比较多:门诊、牙科、生育、眼科、健康体检、疫苗、特殊保障(含既往病症)。所谓一分钱一分货,涵盖的项目越多所付保费也多,依据个人经济能力选择。
3. 报销比例
尽量选择100%比例报销,这是理想状态。在实际投保过程中,兼顾一些低收入家庭,如100%报销的险种,保费承担不起需有所取舍,也可选择90%或者80%比例报销的,但考虑重点依然以100%、90%报销为主。
4. 免赔额
保险公司设置免赔额是一种降低运营成本的方法,小额费用一百几十这个并不会对被保险人产生大的经济压力。在选择时,需清晰的是这部分免赔额个人能否承担,是否对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其它商业医疗险报销能否相应抵消免赔额。
5. 保障地域
目前大多医疗险都接受全国(或全球)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治疗,但不排除有些产品对某些地区有除外责任(该地区曾出现系统骗保嫌疑)或者需在指定医院就医,得认真对待。
6. 保证续保
商业医疗险是短期险(1年期),首先保障期间就表明只承担当年的保险责任,不能连续续保也是合理之事。“保证续保”字样一般不出现在正式合同条款里面,顶多以特约说明给予承诺,虽然在法律面前这个不被认可,也算是保险公司给的信心保证,算是锦上添花,但不是衡量好产品的唯一标准,只能说良心产品。住院保险一般要求2日内报案,否则报销比例会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