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路上无意间听到了一段超赞的旋律,脑中一直在盘旋,这旋律冲破了我身心的疲惫,不一会儿就能跟着哼唱起来。音乐就是有这么大的魔力,况且是我这样热爱音乐的人,大学同学眼中我是麦霸,现在同事眼里我也是麦霸,好像他们唱的所有的歌我都会。
为何音乐能如此让我钟爱,从初中就养成的一种听歌习惯,最初仅仅是疗伤缓解痛苦的方式,家庭的压力使我只有通过音乐来释放自己。最记忆犹新的应该是好朋友买的第一个MP3,我们一起听歌,晚上还会借回家,《怒放的生命》是我最喜欢的歌曲,一遍又一遍地循环,再后来的《老人与海》也很经典,还有弥漫在校园内杰伦的歌。可惜那个时候还听不懂周杰伦,但丝毫不影响同桌对杰伦的热爱,要是我敢说杰伦一句坏话,那肯定会被揍。现在我能听懂周杰伦,只是已失去了青春,我们那个年代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感叹。
高中时和同桌一起研究英文歌曲,同一首歌会一起听很多遍,再跟着唱,可是他老会比我唱得好,心里很羡慕,特别是《apologize》和《breathless》,感觉我俩歌词都能倒背如流。那时的纯音乐让我们着迷,很多好听但难找的资源被我们各种搜索下载,在琢磨下载这些资源的同时还学到了不少关于浏览器前端页面代码的阅读能力,有些一举两得的意味,对现在工作有些帮助。
中学时期对音乐的执著一直持续到了现在,不管自己工作中遇见什么挫折,下班后身体多么疲惫,只要一首歌,就能找回自己。除了杰伦,也挺钟意邓紫棋的歌,歌声充满力量,具有强大的感染力与穿透力,周末在家会一直练习她的歌。尽管对于一个男生来说,这会显得有些困难,可不能阻止我的热爱。
音乐在人类历史上算得上一个伟大的创造,有如此多的大家在历史的车轮中留下华美乐章,可疗伤,可催人奋进,可团结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