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学习法学的时候老师提到过“罗诉韦德案”,这个案子大概讲的是关于美国堕胎合法化的立法来源,它涉及一位名叫诺尔马·麦科维的年轻女子。1970年,她年仅21岁,是一个穷困潦倒、目不识丁、一无所长、酗酒吸毒的女子。此前她已经把自己的两个孩子送给了别人收养,但这时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然而,得克萨斯州和当时美国的多数州一样,规定堕胎是违法的,最终麦科维得到了地位远超于她的权势人物的关照,他们为实现堕胎合法化,让她作为主要原告,发起了一场集体诉讼,被告则是达拉斯郡检察官亨利·韦德,这件案子最终上诉到了美国最高法院,而此时麦科维已经化名为简·罗。
在“罗诉韦德案”之后,很可能有数百万女性选择了堕胎,这些穷困潦倒、未婚先孕、承担不起非法堕胎或没有门路的未成年妈妈常常是不幸的代名词。正是这些母亲腹中的孩子,一旦降生,走上犯罪之路的概率会远高于平均水平,但由于“罗诉韦德案”,这些孩子并未出世。 这一颇具影响力的事件随后产生了一个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多年后,这些未出世的孩子本应步入壮年,在犯罪界大展拳脚的时候,犯罪率开始骤降。 所以,美国犯罪高峰没有如期到来,并非得益于枪支管制、经济繁荣或新型的治安策略,而是因为潜在罪犯的数目大幅减少,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摘自魔鬼经济学的前言部分)
这个案子对于美国犯罪率下降有着深刻影响,而这个案子也让我想起了之前热映的电影《何以为家》,小男孩赞恩将自己的父母告上法庭,生而不养让他流落街头,幸运的是他还有着纯真的善良,没有身陷污浊的社会,我想每个孩子都不愿自己被抛下,只是他们无从选择罢了。真心感谢和平的时代,也愿世界上每一个孩子都足够善良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