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西方世界如获至宝,又让苏联集团如临大敌——终于还是以每天50页的速度读完了6年前买的《日瓦戈医生》,原来又是一个真实细腻、可敬可怜可叹的“多余人”。
从19世纪初起,“多余人”一直是俄罗斯文学中独具特色又屡见不鲜的形象。就像我们中的大多数一样,直到成年乃至中年从幡然醒悟——原来无论我们如何挣扎,我们的生活乃至死亡方式早在出生时就已注定,所谓的改变也不过是在这个注定的既定框架之内。
出生于19世纪末的尤拉·安德烈耶维奇1日瓦戈的“多余人”人生其实从他的童年就已注定——首先是犹太人,其实还是犹太富豪家庭,母亲又是艺术家;然而在他十岁左右,父亲因为受骗而在生意上遭到失败,卧轨自杀;不久母亲病死,他被哲学家舅舅带到莫斯科,之后又被教授家庭收养,和教授的女儿安东尼亚也就是冬妮娅青梅竹马,并在冬妮娅的母亲安娜并重的床前为两人缔结了婚约。之后革命爆发,两人结婚生子却颠沛流离。命运让日瓦戈在少年时就被惊鸿一瞥的拉里萨·费奥多罗夫娜·安吉波娃数次重逢,直到成为情人。也是因为革命,两人分开,重返莫斯科的日瓦戈猝死街头,拉里萨冒着生命危险回来为他治丧,在将他的遗稿整理出版后果不其然被抓到集中营,之后不知所踪。
和那个时代许多出生贵族或富豪阶层的知识分子一样,日瓦戈不仅是“多余人”,而且是托尔斯泰主义者——本性善良,同情贫苦大众,然而无论怎么同情,却始终是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俯视而怜悯着他们,说到底,他们不从群众中来,更无法到群众中去。用高中时背得滚瓜烂熟却还不懂的话来说就是“资产阶级的柔软性”——毕竟,边抹眼泪边看别人革命和让别人革自己的命看似立场接近,实则是天壤之别的两码事。本书里拉里萨的大好人同学父亲能做到让自己工厂的工人罢工,而古今中外能做到此事的集大成者还是我国那几乎唯一的一人。
女主角拉里萨和日瓦戈的感情虽然不伦,却被后者视为真爱。拉里萨被作者塑造为人见人爱的完美女性形象——从血统和民族上来说,她的母亲是俄罗斯化的法国人,父亲是比利时人,她也应该是法国人。
不得不再次提起当年的欧洲国际政治,也是我当年要不是愚蠢而短视的父母所害、只差那么一点点就可以读到的专业——作为16-19世纪前叶的欧洲霸主,从军事和政治上来说法国是霸道总裁,从文化上来说却是万人迷美女。如果说法国和英国是青梅竹马,和俄罗斯就是盛年结缘。军事和政治上无论怎么相爱相杀、彼此争霸,文化上从南到北、从东到西都是唯法独尊。
不知道是不是法国人的民族特性让拉里萨被一生经历的三个完全不同的男人以不同的方式珍爱。而和日瓦戈独守乡野的那段经历虽然天寒地冻、物资匮乏,却应该是两人一生中都最快乐的时光。作为细腻敏感、满怀才思之人,多情于日瓦戈来说似乎已不算缺点,而是水到渠成之事——即使已经和风雨同舟的冬妮娅育有一子,即使亲眼见到妻子生产时的惨状,即使知道妻子又有了身孕,即使知道妻儿都飘零在法国,即使知道又有了女儿,也不妨碍他和同样是有夫之妇且生有一女的拉里萨如在世外桃源一般柔情蜜意。
巧合的是,直到此时,他们才知道,原来那个害得日瓦戈父亲卧轨自杀之人,就是在少女时期诱奸拉里萨之人,也是后来既可以说救了拉里萨、也可以说是害了她的维克多·科马罗夫斯基。也许一切正如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一般:it is witten。
直到日瓦戈死后的本书结尾,我们才知道——原来在与他生离死别后,嫁给科马罗夫斯基的拉里萨又生了一个女儿,无疑,这个从小就让科马罗夫斯基就讨厌的孩子的生父是谁,夫妻二人都心知肚明。
一生到处颠沛流离的日瓦戈,有时是被动——比如在打算和拉里萨痛斩情丝的路上,被森林游击队作为军医抓走,这也是他最接近革命之时,从而对革命中产生的杀戮厌恶至极;有时是主动——比如在从游击队处逃走后,明明可以短暂休养生息就去寻找家人,却沉醉于和拉里萨的乌托邦——因此从未真的照料养育过孩子,在死后却留下了5个孩子:两个是和冬妮娅所生,一个是和拉里萨所生,还有两个是独自回到莫斯科后和当年家里的守门人、如今翻身做主人的马克尔的女儿玛利亚所生。和冬妮娅的第二个孩子也就是女儿,是在已经和拉里萨两情相悦时所生;和玛利亚的两个孩子,是在对拉里萨日思夜想时所生。
从精神上来说,日瓦戈是个不折不扣的浪漫主义者;从肉体上来说,却是个彻彻底底的现实主义者。也许古往今来,这样的人反而是幸运儿,而且比不幸运者多太多太多。
几乎倒追日瓦戈的年轻女孩玛利亚,可能是在幼年时就仰视着属于上层阶级的主人。而在医生的理智外表下的细腻多思的诗人内在,对女人来说,可能又是莫大的吸引力。
作为刚刚读完嬉笑怒骂的《名利场》之后的接棒之作,读前100页时觉得“就这?”肯定是因为政治立场而被掌握了话语权的欧美世界强捧太高了。然而从无法战胜心魔的帕维尔(又是一个艾希礼·威尔克斯)抛妻弃子、参军之后又一次渐入佳境。读到最后100页时又是既想一口气读完,又不忍心太快读完。读完最后一段、最后一句又是怅然若失、回味无穷。
而且刚开始读时,发现翻译水准也貌似是买的这批书里最差的,不仅有错字,而且如圣赫嘞岛这种约定俗成的地名也被翻译成了圣海伦娜岛——虽然后者更符合现代译法。然而翻译水平也随着写作水平而渐入佳境——很快,用笔圈出的不是错字,而是好句号段。
读的时候就不断感叹、在此必须要提的是,鲍里斯·帕斯捷尔纳克的环境景物描写是我读过的所有书里最堪称一绝的!越到后面,每一句、每一段就细腻美丽到让人屏声静气。虽然全书都笼罩着悲伤哀愁的氛围乃至死亡的阴影,但除去他很少写的、应该是和本书基调违和的夏日风景,无论是与林中游击队的秋景和与拉里萨的冬景都是只需寥寥数笔就能震撼人心。
上一次读类似这种风格的文字而感到如此震撼,还是差不多5年前读的《教父前传》里——主线是桑迪亚诺·考利昂的成长和卢卡·加西亚是如何被维托·考利昂收服。把教父里的梗圆得太棒,尤其是卢卡为何会看似笨拙却又令人胆寒,而且唯独对维托唯命是从。到书的后半部分几乎每页都在死人,但每一段死亡或杀人的场面都唯美极了。
应该是和《教父前传》同次借的《中断的友谊》虽然无关乎死亡,但从头到尾的哀伤,也在更明快而且毫无翻译痕迹的故事节奏中令人看完几乎想痛哭到说不出话。原来自打13岁读过第一次后、每读一次都要读哭、以至于书的最后几页已经皱得不成样子的《牛虻》也拥有最好的前传。
巧合的是,《中断的友谊》也是以男主雷内母亲的葬礼而开场,正如本书。结尾让雷内失去亚瑟的误会从上帝视角来看实在太无厘头,但是站在亚瑟的视角,尤其结合《牛虻》来读又实在太能理解——这是一个被两次背叛毁了整个人生的可怜人,尤其第二次背叛来自他几乎在世界上唯一爱的人;之前,这种爱如同对老师、对朋友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对情人,直到生命的尾声,他才知道他爱的人原来是他的父亲——如果他不知道这个秘密,很有可能就不会一心求死了。
好想回到那个酷热的夏天,小贩在楼下叫卖着“卖草莓啦!”
也好想回到雷内和亚瑟初始时的安第斯山下,或者情好日密“见家长”的巴黎。
亲身参与到那场革命中的伏尼契不仅开创了“耽美革命”这一独一无二的小说题材,而且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独此一家。其实,亚瑟不需要“如果美貌不能换来金钱,那么美貌又有什么意义”的绮达,也不需要白莲花的青梅竹马琼玛。无论在内心深处,他至死都怎样与蒙泰里尼相爱相杀,但我真的希望陪伴他的人是雷内。
当亚瑟死去多年后,娶妻生子、白发苍苍的雷内依旧热泪盈眶地对孩子们说起亚瑟:“在人生中,你会结识各种人。倘若你有机会遇到那种使你觉得和你自己、和其他人都不同的人——他在我们中间鹤立鸡群,宛如耀眼的彗星。能够认识他是你最大的幸运,而爱上他却会成为你最大的不幸。”
亚瑟·伯顿是我每读临死场景必哭的男性角色,而梅兰妮(我家的书被译成媚兰,而斯嘉丽被译成思嘉)·威尔克斯则是我每读临死场景必哭的女性角色——那间简单整洁如女学生一般的卧室。《名利场》里,贝基让艾米幡然醒悟靠的是一顿酣畅淋漓的大骂;而在《飘》里,完全可以对应的两个女人中,梅兰妮让斯嘉丽幡然醒悟靠的是临终床前气若游丝又恳切赤诚的“托孤”。
说回本书,虽然有因为政治原因而被捧的因素,但即使仅从文学来看,确实有其闪光之处。不仅有绝妙的环境和同样越到后面越精彩的心理描写,开篇的多视角叙事,中间的草蛇灰线,结尾的按照人物性格而非情节套路而铺陈命运,皆值得大书特书。比如小配角瓦夏也是值得玩味许久。
他与日瓦戈相识在从莫斯科逃难到瓦雷基诺的那列混杂着三教九流的火车上。乱世中的遭遇另外令人同情——从乡下投奔到城里叔婶的五金铺当学徒,叔叔被抓壮丁后,婶婶带着他前去送行;不想叔叔向看押者提出和婶婶见一面就回来;不明就里的瓦夏被当做人质傻傻地等着叔叔去去就回;没想到叔婶一去不复返,于是还是个孩子的他被当做替代品送上火车、押往前线送死。所幸,车行半路,瓦夏被其余几个人裹挟着跳车逃跑。颠沛流离又历经生死,竟然在几年后和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地一路从瓦雷基诺步行会莫斯科的日瓦戈又重逢在荒郊野岭。
回到莫斯科的两人一开始是彼此扶持的同伴——日瓦戈为瓦夏提供住处,瓦夏帮日瓦戈刊印作品;很快二人却渐行渐远——瓦夏热烈地支持革命,和排斥革命的日瓦戈立场不同——说到底,还是因为阶级不同。也许几年后,瓦夏会成长成为又一个保尔·柯察金。他笔下的革命将是艰苦卓绝却正义热烈,和日瓦戈笔下的残酷混乱完全不同。还是那句话——出生决定命运。
就像太多文艺作品一样,日瓦戈就是本书作者鲍里斯·帕斯捷尔纳克的自身写照,那些附在故事结尾后的医生诗歌遗作,就是作者本人的智慧结晶。没记错的话,第一首诗就是写哈姆雷特的——生存还是死亡,这个问题让哈姆雷特犹豫了一生,也让日瓦戈犹豫了一生,还让帕斯捷尔纳克犹豫了一生。甚至多年后,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作者本人的命运也几乎和日瓦戈如出一辙。
读到医生的死法时,我当时就觉得因为心脏病发作而猝死在街头是一种多么美好的死法——干脆利落,痛苦结束得很快,还没意识到发生什么就已经死了,也不像跳楼、卧轨、投水甚至上吊一般要给别人带来太多麻烦。如果我能有这种死法,那真是谢天谢地了,但是希望比日瓦戈寿命稍长一些,和帕斯捷尔纳克差不多的话就简直太棒了。毕竟我几乎是我认识的所有人里最单纯善良的,这辈子除了如童年时踩死蚂蚁等基本没做过坏事。虽然因为10年前被父母毁了全部幸福、所有快乐、几乎整个人生,导致我的寿命也自己完全可感地少活了至少20年,虽然我早在16岁时就觉得自己活不过40岁,但我的理想寿命还是在65左右——更长更短都会更痛苦。
日瓦戈在俄语里意为生命、生活,而死亡的氛围却笼罩了医生一辈子。
而他之所以无法适应他所处的千年大变局的时代,除了本人的出身、童年、阶级带来的因素,则有一个和许多同时期的俄国人差不多的重要原因——都受到统治了俄罗斯人精神上千年的东正教影响太深。当沿着铁路线叫卖奶渣饼(又是一样在13岁读《死魂灵》时就想吃的美食,后来去俄罗斯也忘了吃)的乡间老奶奶用“同志先生”的别扭称呼称呼着从城里来的旅客时,革命思潮看似在俄罗斯风起云涌,但即使在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的如日瓦戈这般的上层社会知识分子那里,和东正教传统的影响力相比完全是九牛一毛。
这一点,别说在同时代的中国,就是在百年后的当下中国,在中国文化和中国人精神和行为中占据统治地位的,是马克思还是孔子?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数千年的大厦,即使看似是一朝被土崩瓦解,其实质框架也很可能坚如磐石,随时都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虽然自从因果戈里而特别喜欢俄罗斯、又在几年前有了独立经济能力终于得偿所愿,独自经历了一场比之前想象得简单太多太多的马不停蹄的俄罗斯之旅,但如今真的很后悔为了省钱而没玩够签证给的15天时间,还有太多地方本来都应该去看看,比如加里宁格勒、索契、格罗兹尼。现在钱是够了,可惜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是再也去不了了。
最喜欢的景点竟然不是各大让我流连忘返、深恨时间不够的各大博物馆,而是戈尔巴乔夫刚刚入驻的新圣女公墓。太喜欢那种独自一人在墓地,品味各位从小就在书上读过的先贤生平的感觉。可怜的尼古拉,愿你早日找到头颅。
最难忘的意外插曲是在克里姆林宫的某座钟楼上看到东正教唱诗——就如儒家是刻在中国人骨子里一样,从事科学、身处革命的日瓦戈最根本的精神归属还是东正教教徒。
在他的葬礼上,虽然彼时禁止了宗教丧葬方式,趁无人时,拉里萨还是在医生的遗体上方画了三个十字。
尤拉和拉拉的故事就此结束。直到多年后,两人的女儿被医生一半吉尔吉斯血统的异母弟弟叶夫格兰夫收养——一位穿插于全书、出场时宛如精灵的神秘人物。虽然在书的最后一章“尾声”中,他已活过了二战中最艰苦的部分,还当了将军,但他生命的结尾又将如何书写呢?
我们的人生始于生存,结于死亡。这是一趟起点和终点毫无悬念的既定旅行——太过简单,又太难了。
又接棒的《三侠五义》又已读完300页——很费解为什么6年前读了第一章就没读下去,自从白玉堂出场后就又是太好看了!虽然又在无意间得知了他的结局。百度出91版的同名电视剧,即使糊的一塌糊涂也看得出是活脱脱书里走出来的猫鼠,因为那时候的影视作品、那时候影视作品里的演员有现在完全没有的风骨和灵魂。要是有更清晰版本的就好了。
以及,查包衣又抄都不会抄——“美英雄三试颜查散”的风骨和灵魂,只会用把周围的普通人矮化成弱智来衬托所谓的“聪明人”的查包衣死也赶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