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参加北镇马拉松。没有参加半马,只报名十公里的比赛。原因是不想把跑步当成折磨,不想挑战身体的极限。跑步而不跑马是自己现在所坚持的,不知道能够坚持多久,至少我认为因为锻炼伤害身体是得不偿失的。
每天跑步七八公里,跑步而不累,大汗淋漓而不疲惫,这就是我最合适的运动量。
坚持运动十一年。从一个二百斤的胖子,从猫腰都冒汗到跑步这么远,其实已经早已超越了我的想象。从来没想过爱上跑步,一发而不可收,到了如醉如痴的程度,这种枯燥的运动是年轻时绝不玩的游戏。
上高中时,曾经在二百米的操场上,和一位同学跑了三十三圈,越跑越兴奋,成了我最远的路程。胖到二百斤的时候,走路都成了负担,那种虚胖而无力的感觉自己还记忆深刻。
从快走开始,每天一小时,每分钟超过一百一十步,走着走着,身体轻盈了许多。有了一段时间,穿插着乒乓球、篮球、跳绳等各种各样的运动方式,一时间身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改观。
工作很忙,还经常带孩子,时间对我来说是个难题。打球就需要有伴,运动之后难免在一起坐一坐,这对于我来很难抽出大块的时间。相比走步,跑步可以节省时间,运动量也大些。于是,从三公里开始,在体育场跑圈。
那年在沈阳挂职的时候,单位不远处有个体育场,我经常走到那里,在体育场跑圈。三公里对我来说是个漫长的历程,每每和省局的同事说的时候,大家都对我很赞许。跑着跑着,看到很多跑友距离都在五公里以上,于是自己就把运动量继续提升。三公里到五公里,对我来说,感觉没有区别,难度也差不多。于是,继续提升距离,六公里、七公里、八公里就这样不断的拉长,成为和三餐一样不可缺少的任务。
我很少参加比赛,不是我不愿意,而是周末带孩子上课,实在不忍心让孩子和老人去打车。去年在世博园跑个十公里,对我来讲,不过就是把每天的爱好换个地方而已。
明天就是北镇马拉松了。很喜欢这个古城,我曾经在这里生活过几年时间。这里文化底蕴丰厚,历史沉淀很多,自然风光秀丽。那些年,每天自己开着车,到医巫闾山山脉的各个风景区去爬山,每到日落的时候,呼吸着甜美的空气,沐浴着山里的负氧离子,双颊淌汗,好不快乐。
深深的爱着那山,那水,那树和那些老友。期待着用奔跑丈量那块土地,那方水土,拥抱那个快乐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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