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1568─1610),字中郎、一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史称公安三袁,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世人认为袁宏道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著有《潇碧堂集二十卷》《潇碧堂续集十卷》《瓶花斋集十卷》《锦帆集四卷去吴七牍一卷》《解脱集四卷》《瓶史》《袁中郎先生全集二十三卷》《梨云馆类定袁中郎全集二十四卷》《袁中郎全集四十卷》《广陵集》《袁中郎文钞一卷》等。
《即事》
野树凋青叶,寒江扫白波。讹音东事变,重语北船过。衢橘连霜买,卢姬尽日歌。扬州饶嫁娶,箫鼓夜来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