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延长30年!我国全面启动农村承包地二轮到期延包整省试点

再延长30年!我国全面启动农村承包地二轮到期延包整省试点

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明确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亿万农民吃下“定心丸”,筑牢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根基。

据悉,《意见》共分5个部分、15条具体措施,涵盖总体要求、试点推进、权益保护、合同管理、组织领导五大核心领域。其中,总体要求明确提出四大原则,即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延包试点工作划定根本遵循。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直接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长治久安和农业强国建设。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2020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已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省从村组层面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2026年我国将在29个省(区、市)全面开展整省试点,标志着延包工作进入规模化、规范化推进新阶段。

《意见》明确,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此次试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主线,锚定农业强国建设目标,将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体系。

稳妥推进试点:坚守“大稳定”,严控“小调整”

在试点推进方面,《意见》明确了清晰路径:一是坚持延包核心原则,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30年,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稳定,严禁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得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是从严把控“小调整”,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小调整”仅适用于少数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仅限在个别农户之间进行小范围适当调整,杜绝借“调整”之名侵害农民权益。

三是规范延包程序,明确需经过成立工作小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审核公示、签订合同等8个关键环节,其中延包方案需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公示不少于15日,经成员同意后实施,涉及土地调整的需报乡镇政府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批准。

同时,《意见》要求妥善解决突出矛盾,依法维护无地农户合法权益,通过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安置等非土地方式,妥善处置缺地少地农户的合理诉求,同步解决承包地暂缓确权等历史遗留问题。

强化权益保护:全覆盖、无遗漏,守住农民“承包底线”

为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意见》作出多项针对性部署。一是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享有承包权益的前提,非成员不参与延包,重点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好跨区域协调,避免“两头空”“两头占”,同时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权益,探索农户自愿有偿退出承包经营权的有效路径。

二是规范承包地收回与管理,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承包收益按民法典规定继承;机动地面积严格控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以内,不得新增,新增耕地需明确所有权并纳入集体管理,收益主要用于集体成员分红。

三是坚持确权到户到地,严禁以行政手段强迫农民“确权确股不确地”,不搞“少数服从多数”的强迫确权,确需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明确条件和程序。

规范合同管理:筑牢制度保障,稳定经营预期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四大举措:一是全面推进合同网签,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互联互通的承包信息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网签系统,及时办理合同变更、终止等手续;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将延包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数据等资料纳入档案管理,明确各级责任,确保档案完整安全;三是衔接不动产统一登记,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承包期继续有效、不变不换,仅因期限顺延的无需统一换发证书,避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四是稳定土地流转经营,引导流转双方协商明确续租事宜,强化经营权监管,不鼓励大规模长时间流转,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政策落地

为确保延包试点有序推进,《意见》明确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市县乡逐级成立工作专班,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履行牵头职责,司法、财政、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协同发力。各省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试点期间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情况;县乡两级要细化工作方案,加强政策培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同时,《意见》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干部群众全面掌握政策;加强风险防范,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健全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及时化解延包过程中的矛盾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切实把党中央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据悉,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的,原则上需在期满后1年内完成延包工作。此次整省试点的全面开展,将为全国范围内推开延包工作积累经验,推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巩固完善,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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