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跟别人告诉我是社会企业或者关於我们的梦想之类,很多人都会存有质疑,告诉我们你们不是社会企业,你们不是什麽什麽,社会企业不是这样的。为什麽会有这样的疑惑,我看我最主要是我们对於社会企业的定义本身就是相当模糊及矛盾。
简单来说,企业的目的就是赚钱,利润;而慈善机构或者社福机构的目标就是以社会增益为主,然而社会企业的定位就是一方面可以赚钱,另一方面可以达到社会增益。
社会增益在於很多人的概念,可能是一些比较独特的对象,这些对象得以成功或者帮助,可以得到更大的社会认受性,但也因为这样让我们会有更大的误解,以为所有社福机构或者社会企业就是为了这些人,其他社会增益也不算是什麽。比如老人家、低学历人士或长期病患者,他们的生活及需求比较大,因此社会增益也相当来说比较多,然而不代表这些功能组织说是社会企业或者社会机构的项目,所有不是协助这些人的社会企业都不算是社会企业。
没错,这个就是我所见到的问题。但是如果我们以功能组别为社福机构的定义(包括社会企业、慈善机构及社福机构),那麽青年的平台式组织又是什麽呢?他们属於社福机构还是学店?那麽,那些帮人成长及发展的企业,他们有了社会企业牌照或认證,甚至有了一定的社会使命,难道这些也不算是社会企业吗?有了牌照都不承认,可能这个世界真的是平的。
所以我认为社会企业也好,社福机构也好,只要他们是为了社会增益,不管对象是谁,他们都是社会企业。那麽,社会增益有什麽呢?很简单,大家还记得以下十七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