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是不应该下定论的。
一个快递小哥给我们家送快递,我们从上午8点就在手机上看到派送信息,可是一直等了一上午,也没有电话联系我们,再一看快递小哥去吃饭了,女儿说:“他去吃饭了,咱们等了一上午也没等到”。我说:“要不投诉啊?”女儿说:“不能”。
不一会儿,收到快递小哥的电话,我去下楼取,走到三楼的时候看见快递小哥把件送上来了,看见我拎着垃圾袋,他说:“姨,丢垃圾呀我帮您带下去吧”。我说:“不好意思我去扔吧”。他说:“没事的,随手的事”。
回到家我和女儿说了这事,其实每次快递员都让我们下楼取件,唯独这个快递小哥把我们的快递送上来了,而且还帮我丢垃圾,这样的快递小哥让人感动。
现在想想还真是的,如果我们投诉了人家,那我们该多后悔啊,如果不是饿了怎么会去吃饭呢?再说吃个饭又能耽误多少时间呢?
有些事有些人要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抱怨,不要过早的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