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51:彻底的认罪
这一篇诗乃是七篇“忏悔诗”之中的第四篇,也是最伟大的一篇。大卫王在犯了淫人妻之罪后,受先知拿单的责备,他马上谦卑下来,在神面前忧伤痛悔和认罪。他悔改后便写了本篇诗,从中我们看到大卫的心如何从罪中转向神,神也赦免了他:
认罪──大卫认真与深切地认罪,求神的慈爱恩待他。他认罪时用了三个字:
① 过犯──原文根本的意义是“背叛”,我们一切罪的根源都始于背叛神。
② 罪孽──原是指一种偏斜、不正常之意,当我们背叛了神,我们的品性自然产生了不正常的歪曲。
③ 我的罪──是没有达到标准之意,这个标准就是神的荣耀,所以保罗说:“人犯了罪就亏缺了神的荣耀。”(参罗三23)
祈求──大卫祈求赐恩惠的神做三种清洗罪的功夫:
① 涂抹──含有将从背叛而来的罪债免去之意。
② 洗净──含有将罪践踏之意,因犹太人洗衣时是用脚踏搓的,使污秽之物洗脱。
③ 洁除──不只洁净,更将罪除掉。
大卫除了求神赦罪之外,他更求神为他重造新心,使他重新有正直的灵,这就是新约的“重生”。
结果──大卫谦卑认罪后,心灵重得喜乐,属灵的能力恢复,结果产生了两种意愿:
① 愿意以自身的经验去帮助那些与他受同一试探的人(13);
② 大大张口赞美神的大恩大德(14~15)。
求神赐我一个对罪敏锐的心,使我一犯罪软弱时,也能像大卫一样彻底地认罪和对付罪。
诗52: 恶人与义人的对比
这一篇诗乃是当大卫遭受扫罗追杀而逃亡时所写的。按照本诗标题,这一篇诗乃是大卫特别针对以东人多益而写的,因多益曾恶言敌对大卫并且杀死神八十五位祭司参(撤上二十二章)。
大卫在此将恶人与义人相对比:
恶人:
① 恶人妄用恶言(2)──他常出恶言中伤和陷害人,神对于这一种舌头妄用恶言的罪行是不能不施以刑罚的(参雅三8~10)。
② 恶人恶善爱恶(3)──这种人毫无良善,不知爱心为何物,自然更没有怜恤之心。
③ 恶人仗势欺人(7)──他只倚仗自己丰富的财物来玩弄诡诈,欺侮贫穷人。
④ 恶人的结局(5)──神要毁灭一切行恶者。
义人:
① 义人凭爱心行事(8)──他倚靠神的慈爱。
② 义人专心倚靠神(8)──他不像恶人仗赖朽坏的财富,他乃专心一意倚靠永不改变的神。
③ 义人与神相近(8)──他亲近神有如青橄榄树居于神的殿中,生命吸取神永恒丰盛的恩福。
④ 义人有赞美神的心(9)──表达其感恩。
⑤ 义人为神作见证(9)──见证神荣耀的名。
神啊,我愿像神殿中的青橄榄树,永永远远倚靠神常存的慈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