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出于对《权力的游戏》电视剧的狂热喜爱,好奇拜读了马丁老爷子原著作品《冰与火之歌》,说来可笑,那是我这个理工男首次接触到多角色视角切换的叙事方法,不禁感叹,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好不可思议啊!(不停的在人物之间自如切换,您才是千面之神啊。)
当时觉得马丁老爷子真是太牛啦,直到最近读了福克纳的这本《我弥留之际》,才知道原来这种写法在几十年前人就已经被创造出来了(请原谅我的无知……),福克纳凭借这部作品,于194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瑞典学院对他的评价是:“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或许这种切换视角的写法就是其中重要一项?
这部小说是由15个叙述者(包括七位家人和八位邻居等相关人士)共同讲述的,每一个叙述者的讲述都是一段个人独白。
在福克纳的第一部杰作《喧哗与骚动》出版的同月,福克纳开始了《我弥留之际》的写作,《我弥留之际》很像《喧哗与骚动》的姐妹篇,因为这两部小说不仅在创作时间方面相隔最近,他们在小说主题、人物设置、写作手法等方面都有许多相似之处。
(引自本书前言)这两部家庭小说都有共同的社会文化背景。康普森家是南方的种植园主,本德伦家是南方的农民。由于缺少母爱,家里没有传统精神维系,家庭关系都十分紧张,孩子们的成长受到影响,性格变得孤僻。两部小说的中心主题之一都是死亡,不过死亡的象征意义不同。《喧哗与骚动》更为深沉,象征一个时代、一种传统、一种生活方式、一个庄园主家庭的死亡,《我弥留之际》则是一个普通的家庭,由于良失了传统的精神与价值观念而引发的一系列事件。相比之下,《我弥留之际》没有那么厚重的历史气氛。
在《喧哗与骚动》中,福克纳尝试了以三个人称视角来构建整个故事,而在本书中,福克纳更加大胆,不但使用了15个人称视角(第一人称视角),有的视角的写法看起来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比如第19章的瓦德曼(一个傻子)视角:只有短短一句话:俺娘是条鱼。估计语文老师看了,会把福克纳往死里揍吧!
同样的还有38章,怎么看都像作者故意逗弄读者:
有趣的还有第18章,像一个理科生在作提纲总结:
福克纳真的是好顽皮,不过在了解他传奇(骗人)的一生后,就能明白为何他敢于这样写作了。
福克纳生长在如同《喧哗与骚动》中描绘的败落家庭,在一战中靠忽悠当上飞行员,但还未参战,战争就结束了,眼睁睁错过第一次人生逆袭的机会(结果证明不是坏事),他又假装负伤的战斗英雄,继续忽悠了很多人对他给予工作与生活上的支持。直到实在伪装不下去了,开始试图写小说赚钱,没想到他真的是这块料(忽悠能力强),竟然逆袭成人生赢家,凭借着肆无忌惮的开创性写法居然将诺贝尔文学奖揽入怀中,让人大跌眼镜!
当然,如果只是一点技巧的东西,还不能让福克纳成为大师级的作家,人家确实是有真材实料的。
(引自本书前言)福克纳习惯于把小说中的现实与历史传说和古老神话建立一种非凡的联系,使读者得到一种超越时空的感受。《我弥留之际》英文标题“As I lay dying”据考证,引自荷马史诗《奥德赛》,阿伽门农的影子对奥德修斯描述,他被剑刺中正要死去的时候,背叛了他的妻子都不愿意伸手去抚合他的眼睛和嘴唇。
福氏其他小说的标题,如《喧哗与骚动》、《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都是类似的例子。
评论家乔治•奥唐奈说:“福克纳的小说主要是一系列围绕着特定冲突的,相互联系的神话社会。冲突发生在传统主义与反传统的现实世界之间,并沉浸在这个反传统的现实世界里面。”
看来要阅读和理解福克纳这位富有神话风格的作家,读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西方古代神话和宗教的知识,尤其对于古希腊罗马神话和基督教以及圣经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才能更好的穿越小说隐喻关联的历史时空,领略小说深刻的现实意义。
这……要求太高,我不看了还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