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会因为一个人的出现,开始闪闪发光。
不知是18岁的冲动,还是为你的歌声所征服,被你的行为所吸引。我想为了你,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长沙三日游,让我喜欢上了这个别人呆腻的城市,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遇见了你。
17岁的最后一天,我来到别人微博文字中提到的太平街。这个令我难以忘怀的地方。去过太平街的人大多数想到的是臭豆腐,糖油粑粑,茶颜悦色。我想到的是MIX音乐餐厅,想到的是你。
明知不可能,但还是忍不住幻想,和你的一步步接近,距离的一点点拉近。甚至幻想了有你的未来。我喜欢看书,你爱唱歌,弹吉他,我们坐在家阳台的吊椅上看书,你坐在旁边。为我唱歌。你闭着眼睛享受着歌唱带来的快乐时,而我痴迷你那认真的模样,当你睁开眼睛我的眼神立马转移到书上。你发现了,嘴巴微微有了个幸福的幅度。
你说你长得没有我说的那么帅,难道你不知道情人眼里出西施吗,你可能不知道,你刚好长成了我喜欢的样子。
我一向是一个以可爱、单纯、小巧自称自己。因为遇见你,我想成为一个成熟,充满魅力的女孩,因为被自己喜欢的人叫小妹妹,真的很难受。
来学校的第二天,我就感到了现实的存在。我们之间的差距不只一点点,但我很高兴认识你,因为认识你让我想成为更好的自己。
昨晚翻看你们之间的微博,我像个小偷一样,窥视你们之间的点点滴滴。幸亏我没有受到坦塔罗斯般的惩罚。但当天晚上,我是想着你们之间发生的故事睡着的。不得不说,那个不爱喝碳酸饮料的女孩,将嫁给爱情。爱情使人庸俗,使人陷入庸俗而无法自拔。没谈过恋爱的人体会不到,只会在一旁可笑的重复着庸俗,幼稚。
第二天早上,做了一个梦。梦里的我是丑陋的,想着利用身边的人靠近你想着你们的分散。梦里的我代表着潜意识的我,代表着最真实的我,一个不被社会道德所束缚,一个不被自我道德所绑架的我。
梦醒了,我又回到了一个是善于适应这社会的我。
谢谢你给我的文字,注与了生命。
你慢慢的成了我生命中的一个过路人。
虽然你成了我生命中的过路人,但你会像我看的大部分书籍一样,有个大概的印象,但正是这些只有大概印象的书籍铸成了我的血与肉。
青春就是荷尔蒙茂盛的时期,青春就是对身边异性充满幻想的时期。
很幸运,在青春盛世遇见你,谢谢你,让我曾幻想的那么美好。
再见了。如果以后有机会再相见,你会发现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女孩正对你微笑,你的嘴角上扬了个打招呼的幅度,挽着身边的美丽女孩渐渐离去。
青春是一场美丽的旅行,希望你能遇上想为之优秀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