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其核心要义为“11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伟大时代孕育伟大理论,伟大理论引领伟大征程。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根本指导思想的理论自觉和理论思维,更加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指导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良法善治。担当起时代使命,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征程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