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庭审中公然徇私偏袒,对七旬老人实施迫害。执行中又违背法律规定,严重侵犯老人利益。受害人坦言:生不如死!
2016年1月18日,经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王桂荣老人与徐春起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老人名下唯一住房北京市朝阳区静安里甲8号楼1层1门101号房屋出售给徐春起。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因标的房屋处于抵押中,甲方(王桂荣)无力自行还清债务。乙方(徐春起)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 6 日内与甲方共同到兴业银行代甲方提前还款 1000000.00 元,乙方代甲方向兴业银行支付的还款额作为交易房屋的部分房款···在还贷、解抵押当天,甲乙丙三方共同前往甲方的贷款行和相关部门办理还款和解抵押手续…”
但协议签订后,徐春起除了向王桂荣老人支付10万元定金外,并未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内容。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规定“乙方原因导致签订合同120日内未能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价款20%违约金。”王桂荣老人认为按照合同约定,该合同已经解除,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但徐春起认为,王桂荣老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在6日内解除房屋抵押,属于违约,于是在2016年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王桂荣老人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协助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并交付房屋,并要求王桂荣老人赔付65万元违约金。
最终,2018年4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判长陈峰作出(2016)京0105民初47003号民事判决,法院支持了徐春起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并判令王桂荣赔付违约金2万元。
但是,查阅《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获悉,依据双方约定内容,应当是徐春起代王桂荣老人向银行还清房屋贷款在先;还清贷款后王桂荣老人协助买方徐春起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即房屋解除抵押在后;并最终完成过户。换而言之,徐春起代替王桂荣老人向银行还清房屋贷款是房屋解除抵押、过户的先决条件。而正是因为徐春起未按约定替王桂荣老人还清房屋贷款,导致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故而违约方并非王桂荣老人,而是徐春起。
那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陈峰何以做出完全违背法律、偏离事实、违背证据的枉法判决呢?
查阅判决书内容发现,主审法官陈峰有篡改证据的行为。将原始证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签订之日起六日内还款解押”篡改成了“1月24号解压”。
另外,从涉案当事人王桂荣老人获悉,在整个案件的审理中,主审法官陈峰存在多种违法违规行为。案件从2016年拖到2018年,属于超时办案;在这期间主审法官陈峰多次开庭,并违法为徐春起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在庭审中,身为主审法官的陈峰甚至公然与徐春起一方的律师眉来眼去、窃窃私语。徐春起方律师说:“我的同学就在本院…我爱我家那个可以成为证据吗?”陈峰摇摇头,并用眼神、手指向对方示意庭内有摄像镜头。然而,在庭审后,当王桂荣老人要求调取录像时,法院称:“录像损坏无法调取!”
并且,王桂荣老人还透漏,徐春起曾向涉案房屋小区物业公司经理诉苦称:“已经扔进去四、五十万了。”
以上事实足以表明,徐春起与主审官陈峰之间早有串联,甚至背地里存在利益往来。
同时,获悉,不仅(2016)京0105民初47003号民事判决存在违法违规之处,其执行程序同样违法。
依据判决书内容规定的执行顺序,案涉房屋解除抵押并过户的当日,徐春起应向王桂荣支付房款一百五十五万元,然后再进行案涉房屋的交付。但令人无法置信的是,在徐春起没有支付房款的情况下,朝阳区法院直接粗暴地执行,将王桂荣老人强行赶出房屋,将案涉房屋强行交付给徐春起。并且在法院的默许下,多家电视媒体对这个过程进行报道,并将王桂荣老人的姓名、肖像公之于众。对老人的精神造成了持久性的严重伤害。并且,因为法院的强势“站台”,直接导致了徐春起的赖账。
据悉,截止今日,王桂荣老人都尚未收到徐春起支付的剩余全部房款。但在朝阳区法院法官陈峰的枉法判决和不公正执行下,王桂荣老人却被强行赶出了家门,失去了唯一的住房。以年迈之躯,只能租房度日,生活窘迫。
根据相关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贪污受贿;(三)徇私枉法;(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同时规定,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峰的行为明显违反上述法律条款,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根据王桂荣老人透漏的消息,巡视组虽然曾经给她打电话,明确告知:“案子错了,你有什么要求?”但后来却又渺无音讯,不了了之。有错不改,相护之斯,试问百姓冤屈该向何处诉?
一个证据确凿的简单案件,却拖延两年之久方才宣判。判决结果与事实大相径庭。堂堂法官,庭审中故意篡改原始证据,违背事实判案,徇私枉法判案,目的何在?为什么不肯给予可怜的老人一个公平的判决。反而是在作出枉法判决后暴力执法,对老人实施人身、精神迫害?希望当地纪检委部门尽快注意到这起事件,并介入案件调查,拨乱反正、严惩凶手,还受害人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