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生了“千年一遇”的水灾,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各地捐款捐物,救灾队伍纷纷奔赴河南。
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辆湖北支援河南的电力救援车居然被一女子碰瓷…
7月26日,一辆湖北支援河南郑州灾区的电力救援车紧急前往中牟县抢险,中牟县因为水灾,已经长时间缺水断电。
司机救灾心切,车开得比较快。当应急供电车到达救援施工地点绿博二号准备供电时,社区群众喜笑颜开,都纷纷帮忙抬电缆。然而却有一女子来阻拦,这位姓王的女子说救援车溅起的泥水弄脏了她的车…
救援车司机连忙道歉,但是王女士却不依不饶,拉着工人师傅不让接电,非要司机赔钱。
司机没办法,答应赔钱,它又说不要赔了,要走保险程序…
旁边的群众纷纷劝解,可是这位女子就是不听。一位老大爷甚至想打她…
最后司机只能报警。警察来把她带走的时候,群众们一阵欢呼,纷纷为办案警察鼓掌!
这位王女士的行为,纯属碰瓷。
碰瓷,北京方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
这个词的来历很有意思。清朝皇帝退位以后,宫里大量古董瓷器被太监和官员们盗卖而流落民间,很多人以此维生。
一些不法奸商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常常别有用心的把易碎瓷器冒充昂贵古董往路边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他们便可以借机讹诈。
而有些不法分子也故意抱个易碎瓷器走在大街上,谁要是一不小心碰着他,他立刻顺势摔碎瓷器,然后号称是名贵古董,索要大额赔偿。
碰瓷这个说法渐渐就用来专指那些敲诈勒索的不法行为。
“碰瓷”其实质属于诈骗违法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这种行为虽然属于犯罪,却没有明确的法规去有效惩罚。
2020年9月22日,为依法惩治“碰瓷”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规定了“碰瓷”行为的定性处理,第一次对“碰瓷”行为作出了准确定义: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回到中牟县王女士阻碍抢险救援那个话题,即使她的车被救援车溅起的泥水弄脏了,这也不算是“被害”。很多人都曾经走在路上被车溅起的水弄脏过衣服,但是法制记录中还没有人索要过赔偿,更没有人借此阻挠别人工作。
她的行为,定义为碰瓷,非常恰当!
很长时间以来,人们对河南地区的人印象不太好,就是因为有王女士这类人的存在,拉低了河南形象!
每个地方都有坏人,虽然有坏人存在,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好人。邪不压正!
河南不应该因为有少部分不好的人而被人们看不起,更不应该因为有那些不好的人而寒了救灾抢险者的心。
谨之慎之,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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