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长湖苑小区业主反对在小区足球场地块建设所谓‘四期’ 。
事情缘起2013年3月18日,长湖苑小区的业主们如往常一般下楼活动,发现小区的足球场被围栏圈了起来,上面贴着“草坪整治”的字样。
第二天,业主们前往足球场,看见挖掘机开到了球场里,灯柱被凿,草地也被挖烂。
没有人想到,“草坪整治”,一整就是八年。
新世界长湖苑小区位于惠城区东平半岛,是惠州市早期配套齐全、管理规范的小区之一。分为一、二、三期分期开发,一期约从1995年开始动工,在2000年国庆节前后完成建设;二期A区在2004 年完成建设,后又开发建设了二期B区;在2012年三期完成开发建设。
在长达十八年多的分期开发过程中,开发商“惠州市新世界康居发展有限公司”为了便于当时属于较偏地段的楼盘销售,在社区配套建设了一个标准足球场、三个篮球场、两个羽毛球场、三个网球场等运动设施,并打出了“运动型社区”“我运动我快乐”等宣传吸引购房者。
原本的足球场
同时开发商在一期、二期、三期的售楼广告和给每户一期业主收楼时的《住户手册》中,都声称会所门前的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等场地是社区配套设施,以此全市独一无二的大运动场作为其最大卖点,未提及该地块将会进行商住开发。
《住户手册》
十几年来,上述配套设施也已经成为长湖苑居民生活唇齿相依的活动场所,老人健身、年轻人打球、孩子们学步,无一不是在这片绿地上。政府相关单位也多次在此组织大型活动。
2012惠州市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月在长湖苑足球场举行
然而,开发商“惠州市新世界康居发展有限公司”在以足球场为卖点,销售完一、二、三期后,要在球场上再建“四期” 。开发商在2013年未报建的情况下围蔽球场地块欲施工,在小区业主反对下未能得逞后,更在2017年2月28日凌晨,趁小区业主熟睡之际,开挖掘机进场,破坏球场地面。
多年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对些事件进行了持续关注和报道,相关部门也声称,暂缓对该地块的建设审批。
时间来到2019年,开发商借惠州市政府解决企业困难“直通车”活动和政府部门职能调整之便,申请加快推进该地块的规划报建。遭到业主的再次反对。
长湖苑小区业主表示:
1、 无论开发商在一期的销售、还是发放给每户一期业主的《住户手册》及二期、三期的售楼宣传资料以及近年来的对外宣传中,均明确该社区有足球场、网球场、篮球场等配套设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属于合同要约。
2、 开发商按合同要约完成了足球场等配套设施的实际交付,已供业主使用了十多年。
3、 在2007年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惠州市东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也将长湖苑小区地块(DJXC-01-01)的运动场地规划为“公共服务设施”。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及第三百五十七条,属于小区业主所有的公共设施所在地块也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在其上再建“四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