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二

    今天继续学习经济学十大原理的第二条原理:“某种东西的成本是为了得到它而放弃的东西”。一句话概括,说的就是机会成本。

    说起成本,我们马上就会想到,你生产一件东西所消耗的资源或服务就是你在这件东西上所花费的成本,这种通俗意义上的成本叫做会计成本,和我们要谈的“机会成本”不是一个东西。

    比方说,我现在手头上有100万,我准备拿它来作为自主创业的启动资金,假如说我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市场调查,而且我这个创意的确有着很大的市场份额,如果能够做好,我能够得到一倍的回报;但是,事情又非常不讨巧,我也老大不小了,家里催着结婚,而想要结婚又必须得买一套房子,最终权衡后,我还是将这笔钱买了100万的房子,那大家说,我这个房子的成本就是100万么?

    显然,房子的会计成本是100万,但对我而言,当我决定买房的那一刻,我就放弃了100万的可能的创业回报额,因此我的成本还要算上,由于没有能够拿它来创业,也就无法得到创业后它能够带给我额外的预期回报--也就是另一个100万的机会成本。虽然说,创业不一定能够保本,甚至会亏得血本无归,但经济学上的机会成本考虑的是这种可能性。上述的案例只是列举了其中一个潜在的机会成本,因为钱有多种用途,用在其他地方也会相应地给你带来其他的回报,但是这里必须指出一点:并不是所有我们放弃的东西都能算在机会成本中,而是一般意义上取备品或机会价值最高估值的那一个。

   从上面一个简单的案例可以看出,机会成本只会存在作出决策的那一个瞬态,意思是说,当我决定买房时,我有了100万这个机会成本,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市场政策导向,对我准备从事的行业非常地不利好,我假如当初虎头虎老的杀进去了,估计只能保本,那么当时的所谓的机会成本就不科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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