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书艺术家中,我最爱田连元大叔。他的表演方式自然、生动,嗓音和技术多样,在配音的时候,各种角色都活灵活现而且并不过火。最近开始听《隋唐演义》,早起刷牙、做早饭的时候,或者是周末打扫房间的时候,用电脑一集一集地播着,在拖地的间歇突然听到一个妙处,站直腰痴笑不停,很是带劲儿。
隋唐演义的故事大家都太熟悉了,发生的时代也顾名思义。在中国古代的所谓英雄演义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文化是——仗义文化。这是中国文化中独有的,非常有意思,也很让人自省。
仗义,指主持正义、讲义气,为朋友主持公道。从古至今,如果一个人被称为仗义,是一个相当高的评价,说明他人品正、人缘佳、处事通。在《隋唐演义》中,这个人物是秦琼。秦琼字叔宝,人送外号小孟尝,在武林中颇有赞誉。书中,秦琼自小的兄弟程咬金做响马截了朝廷的镖银,秦琼为了救朋友,也为了让自己的同僚能够有个交代,染面涂须去登州冒充程咬金,路过两肋庄时,在岔道想起老母妻儿,犹豫片刻,一条路去汝南庄,一条路去登州,他最终还是为朋友,视死如归去了登州,宁愿以自己的一条命来换取朋友的平安,最终获得杨林的大力称许,不仅饶他一死,还给了他官职和极高的人格评价。两肋插刀(岔道)就是这么来的。
我听到这里时,心理觉得很别扭。这样的仗义有什么意义?一直以来,男权社会里家庭、女性(妻子、母亲、姐妹、子女)都是男子立身的附属,只要英雄人物需要舍身取义,舍身的同事是默认可以舍弃家庭舍弃亲情舍弃对家的责任,取义就是取兄弟之义君臣之义知遇之恩,唯独没有对家人之义。秦琼策马取道登州的时候,又有没有想到过这样的结局对母亲妻儿意味着什么?
也许也不关男权社会的事,很多英雄的仁义其实也经不住推敲。他们终其一生追求的也不过是一句赞美,一个拱手,一个名誉。秦琼在第一次见单雄信时,虽已知单对他仰慕已久,却会因为自己当时潦倒而不敢自报家门,真是好面子到极致了。但是这样的一个人却可以为了兄弟和同僚甘愿一死,而毫不在乎自己的身家性命。
这究竟是英雄主义?还是极度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