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就是不喜欢

今日来一直听见一句话——“有趣是最好的春药”,想知道来处,在网路上搜寻了几页也没找到个出处,只是大略晓得它与王小波有关。但仔细翻了翻王小波的书,却又找不到原句,只是在《三十而立》中捕捉到一段与之有一丝相像:
“我妈妈始终爱我。她对小转铃说,人生是一条寂寞的路,要有一本有趣的书来消磨旅途。我爸爸这本书无聊之极,叫她懊悔当初怎么挑了这么一本书看。她羡慕铃子有了一本好书,这种书只有拿性爱做钥匙才能打得开。”
和菜头对这段话的解释我觉得十分有意思,他还为此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在此摘抄几段:
向我提问的人最大的问题在于连锁都没找到,却老幻想有了钥匙就能开锁。最糟糕的是,连钥匙都弄错了。王小波的原话说的是如何一起虚度光阴才不寂寞,找个有趣的人,做些有趣的事,算是方法的一种。但是,读者往往自我带入感太强,径直给自己套上了主角光环,觉得只要自己是个有趣的人,就会有人和自己共度一生,所以有趣就是孤独者告别苍凉左手的春药;而对于那些感觉到人生寂寞如雪的妹子来说,她们海藻一般的长发下面,为纯棉长裙所包裹着的,是一团巨大的忧伤。王小波的话,让她们觉得有趣就是寂寞人生的解药。
……
人们喜欢有趣的人,但是和有趣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喜欢岳云鹏的女孩子远远多过喜欢王思聪的女孩子,那你猜一下,谁的女朋友更多一些?高晓松和王思聪比呢?蔡康永和王思聪比呢?哦,对不起,这个例子好像哪里不对。我们再换一个角度来考虑一下这个问题:是不是那些嫁给有趣的人的女孩子,过上了更加幸福的人生呢?听到这个问题,高晓松老师起身说他有事先走了。
……
这同样是有趣的代价。所以,如果给人生的春药排一下序的话。英俊、多金,甚至只是性能力强劲,它们的药效都比有趣要好。英俊的人多无趣,因为不需要学习有趣来吸引别人;善于赚钱的人也大都无趣,因为主要的时间精力要花在商业计算上;种马从来不逗乐,因为让别人因为笑床而不是叫床而声嘶力竭,在他们看来是最大的犯罪。如果以上这些东西你都没有,那么你可以和我一样,试着做个有趣的人。
请记住:有趣,是人这一辈子最后的春药,也是王小波赠送给世人最后的礼物。如果你没有外貌,没有财富,也没有大号的鸡鸡,那么请和我一起在每天睡前跪在床头祈祷:愿所有的女青年都相信,一辈子很长,要跟一个有趣的人在一起;
愿她们永远不要看到王小波的原文;愿我成为唯一那个有鸡鸡的人。
我喜欢这样辛辣、直接的评论。但我想表达的东西与引文无关,与有趣无关。
金庸《白马啸西风》的结尾,李文秀骑着她的老马,放弃了铁延部族提供的富贵与幸福,向东回乡。
她说:“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好看是好的,财富是好的,有无尽的女人是好的。
可我偏偏不喜欢。

不久之前我见了一个学妹,临走的时候让我不要和别人说她在惠州。我问我为什么。
学妹说:“高考之后太多人约了!高中同学要聚,初中同学要聚,闺蜜要聚,舍友要聚,小学同学也要聚!我上个星期天刚和一群姐妹在KTV玩了个通宵,第二天早上又被我高中同学约去绿岛骑自行车……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发了个朋友圈跟大家说我回老家了,不在惠州,让他们别老喊我出去玩了……”
我说:“说明你人缘很好啊,如果你觉得累不想出门,为什么不直接拒绝呢?为什么要撒谎?”
我学妹叹了一口气,说:“学长,你可不明白聚会对于我们这群朋友的意义有多重要。人家把你当朋友才叫你出来玩,不把你当朋友的话才不叫你呢!如果我直接拒绝他们,他们一定会觉得我不喜欢和他们在一起,一定会慢慢远离我的!”
我觉得她的话有点让我匪夷所思,于是我又问:“他们是你心目中的好朋友吗?”
学妹:“算是吧,他们对我很好的。”
我:“既然他们对你很好,那为什么会因为你不跟他们出去玩就远离你呢?”
学妹:“呃……如果我不跟他们出去,我们就会减少联系和交流啊……这样的话……自然而然地我们就会疏远了吧……”
我:“你的意思就是说,你的这群朋友们一定要时常保持聚会感情才不会淡。如果不经常见面,感情就一定会淡是吗?”
“是吧,我想。”我学妹点点头。
“这种朋友真的是好朋友吗?”我刚想继续说,学妹把我打断了,她说:
“我清楚你要讲什么,我其实心里知道我的真心朋友不是他们,也清楚这些狐朋狗友可能过多几年就会失去联系了。只是我会害怕我被孤立……你没发现吗?在我们身边,所有人基本上都有自己的一群好玩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也知道这样子交朋友很辛苦,也很无聊——你知道的,每次聚在一起无非就是吃饭电影下午茶,聊聊八卦——明明是十几岁的少年却像个三四十岁的妇女一样!我早就不想和他们这样玩了!只是,现在所有人都是这样啊,如果你和他们不一样。就只有格格不入。我害怕那种孤独!”
看着我学妹无奈的样子,我的脑中浮现出一个问句——
“那些看起来很好的,我一定要喜欢吗?”
有同龄人的陪伴是好的,但我的学妹就一定要为了这种陪伴去忍受那些她觉得无聊的社交吗?

我妹有一天发了一张照片,里面是一个网络红人,标准的高富帅,身边搂着一个身材娇好的美女,两人站在杜阿莫广场上,旁边是飞起的白鸽,身后是佛罗伦萨大教堂。
“你觉得好不好看?”我妹问。
“嗯,挺好看的,可惜没拍到教堂的圆顶。”我以为我妹是让我看景。
“谁让你看教堂了?我是说人!人!”我妹冲我甩了个鬼脸。
“他简直是我的男神!又高又帅!家里又有钱!对女朋友又好,两个人经常满世界的旅游……好羡慕他的生活啊!”
“什么?家里?他多少岁啊?”我问。
“比你还小一岁呢!哥,你瞧瞧你,人家小小年纪已经是人生赢家了,你呢?”我妹嘲弄我。
“他哪来那么多钱天天飞?也不读书啦?”
“都说了,家里有钱啊!欸,真羡慕人家。”
过了不久,我发现我妹开始用卡西欧的自拍神器照相,戴上美瞳学网红拍照。是不是发一些和她的同学们出去玩的时候的自拍——清一色反手剪刀手遮嘴,每人面前摆着一杯星巴克。其中还有一个女孩子,腿上放了一个MIU MIU的手包。
她们开始学习网红的生活。
可她们只是一群初一的孩子。
有天我看见她在阳台自拍,忍不住上前说了几句。没想到我妹放下手机,朝我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我喜欢啊?我也想让她们陪我玩直排轮呢,可是谁会理我呢?我不跟她们一起,就没人玩啦。”

我发现这个问题似乎困扰了很多青少年,包括青年人。
大家都追随的,你要不要追随?大家都钟爱的,你要不要也钟爱?大家讨厌的人,你要不要也去骂两句?我相信看到这里,你一定会在心里默默地说:我才不会这样呢!
可现实中,你有没有出于害怕离群,参加过一两次你本不想去的聚会? 你有没有在周遭的劝说下,报考一个你不喜欢却很“钱景”的专业?那些他们替你做下的一大堆所谓“对你好”的决定,难道你一个都没有接受过?
因为他们的喜欢,你接受了多少不喜欢?
我不知道孤独到底有多可怕,虽然许多人都很害怕孤独。电影《PK》中有一幕是这样的,PK为了证明人们会因为敬畏盲目跟从虚假的宗教做了个实验,他在一所大学门口找了块石头,抹上红色,在石头前洒了些钱币,结果不一会儿就有人以为这块石头是个可以祈福的神迹,然后大家都开始排队给石头丢钱祈福祷告。孤独是什么滋味?只有真正孤独过的人自己能体会,但面对孤独的态度各自都不同,到底是痛苦还是平静,就像薛定谔的猫一样,只有揭开了盒子才能真正明白。
有朋友的陪伴是很好的,但是如果获得陪伴的条件是你要接受一堆你不喜欢的交际习惯,那么,这种辛苦的陪伴不要也罢。

我不知道如何把这个道理讲明白,因为再深层地追究下去,就要涉及到黑格尔目的论的哲学问题。我只想很简单地说:
“那些看起来很好很好的,绝对不是我们选择的原因。能让我们真正喜悦做出选择的,应当只有喜欢。”
英国哲学家休谟说过:“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可能通过理智来解释人的行动的最后目标。”
我们吃饭,绝不因为吃饭是对身体好,而是因为,我们饿了——这是本能。
我们恋爱,绝不是因为恋爱能使人快乐,而是因为,我们相爱——这是感情。
我们唱歌,绝不是因为唱歌能发出好听的乐音,而是因为,我们喜欢——这是兴趣。
我严正地对于那些“虽然很好”的东西表示拒绝。
我宁愿做个穷苦的文化人,也不想像那个网红一样,有书不读,在十八岁做着八十岁都能做的事情,特别没劲。好不容易去趟佛罗伦萨,为了和几只鸽子合影连世界第四教堂都不看。

在你立志想做一个诗人的时候,有人劝你放弃,说诗人根本养不活自己,不如做一个公务员,又稳定又有福利;
在你觉得找到了此生挚爱的时候,你的家人劝你去相亲,说什么门不当户不对;不如XXX长得漂亮还有高学历;
在你想要在家里安安静静看一本书的时候,微信轮番轰炸,说读书多无聊,快来XX路轰趴,朋友都齐了就差你了。
终于你成为了众人羡慕的公务员,妻子美丽有文化,周末总有朋友请你喝酒唱歌。但那时候你会不会后悔?你的手中的签字笔写不出一首动人的诗;你身边躺着的美人不是你最爱的人;那天下午你合起的书再也没有翻开几页。
那不是你想要的,对不对?

就当是突然间的自我,祝愿你有一天可以轻飘飘地丢下一句:“我不喜欢,谢谢。”对于那些难以启齿的,人情纠缠的场面,你可以理直气壮地地离开,因为那时候的你,内心充实,并且有足够的实力独自走很多路。
在这个五光十色的世界中,找到自己的爱,用力去爱;清楚自己的厌恶,坚决地厌恶。
无所顾忌,我们有本事潇洒。
我就想做个有趣的人,不为别的,就为喜欢。
好看是好的,财富是好的,有无尽的女人是好的。
可我偏偏不喜欢。老子就是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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