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给女儿放成语故事,成语是“狼狈为奸”
这个故事的大概内容是:“狼和狈是两种不同的野兽,它们形状十分相似,性情也十分相近。它们之间所不同的是,狼的两条前脚长,两条后脚短;而狈正好相反,它的两条前脚短,而两条后脚长。这两种野兽常常一起出去偷吃人类畜养的家畜,对人类造成很大的危害。
传说有一次,狼和狈一起来到一家农民的羊圈外面,它们知道里面有好多的羊,便打算偷一只羊来吃。可是,羊圈筑得很高,又很坚固,既跳不过去,也撞不开门,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
它们商量了一会,终于有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让狼骑在狈的脖颈子上面,再由狈用两条长腿站立起来,把狼扛得高高的,然后狼再用它的两条长长的前脚,攀住羊圈,把羊叼走。
于是,那狈便蹲下身来,让狼爬到身上,然后用前脚抓住羊圈的竹篱,慢慢地把身子站直。
等狈站直后,狼再将两只后脚站在狈的脖颈上,前脚抓住竹篱,慢慢站直,把两只长长的前脚伸进竹篱,猛地抓住了一只在竹篱旁的羊。
在这次行动中,如果单单只有狼,或只有狈,都一定没办法爬上羊圈,把羊偷走;可是,它们却会利用彼此的长处,互相合作,而把羊偷走。
后来,人们就把这则故事引申成“狼狈为奸”这一成语。”
这是整篇故事的内容,给女儿听完后,我问他:“听明白没?”
她说:听明白了,就是两个人利用彼此的长处互相合作,共同完成任务。就好像,一个蒙着眼的人和一个绑着腿的人走在路上,蒙着眼的人帮助绑着腿的人走路,绑着腿的人领着蒙着眼的人,他们互相帮助对方,合作完成。”
听完,我对她的理解能力表示惊讶,同时她还能给我举出一个如此形象的例子,让我非常激动。但总感觉从她的言谈中没有体现出狼狈为奸的贬义。
遂跟她说:“狼狈为奸是说两个人一起干坏事,是贬义词(她可能不知道贬义词是什么意思,但我仍然这么说了),而普通人的合作,我们可以说取长补短,可以说合作或者有团队精神,他们的合作的前提是没有干坏事。”。
可忽然觉得自己解释的又不太对,狼和狈他们的合作多么的恰到好处,多么的合适,说他们干坏事也只是我们人类给它下的定义,其实他们的合作非常好,正好把彼此的长处都发挥出来,把彼此的短处都规避了。所以狼和狈的合作 可以说是合作的楷模,是团队精神的榜样,最后他们共同将任务完成。
就这个故事来讲,我们并不能将它定义为贬义。所以,我对这个故事的解读,对这个词语的解读并不全面。
狼和狈干的事情对我们人类来说确实是坏事,但他们知道开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且很聪明的规避彼此的短处,非常聪明,最后成功完成任务的过程是值得我们学习和表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