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这夜色中唱起了歌。你们听到了吗:它从马路中央踢踏踢踏的唱起,驻留火车站的月台,它也无时无刻穿梭在人群里,推开我们,离开的那刻最靠近彼此。
我们轻轻转身,朝不同方向而去,或者站在原地目送对方向四面八方出发。我真是恨死这首歌,想把你的告别永远扼在你的喉咙里像拉不动的手风箱,呼哧呼哧得不断重复,随后满怀沉重的自我消化。可是你要离开,我也要走了。去哪里?去一个我们开心的地方。
如果可以好好举行告别的仪式,一定要用再见来结束典礼。
说到了再见为期,人们常常会对虚无缥缈的未来定一个相见的期限。他们安心地享受这点期望,它就像时间手中针线,把片段串联起来,让历经沧桑的人回到母亲或者女人的怀抱。我们对时间有神奇的印象,时间的永恒存在:“什么是永恒?有座钻石山翻过去要一天,绕过去也要一天,每隔一百年就会有一只鸟来磨它的鸟喙,当整座山被鸟磨没了,永恒才过去一秒。”时间被寄予厚望,成了我们前行的指向标。再见变成藏在口袋里化开的糖,它每一刻黏糊的触感都提醒你勿忘初心。再见永远值得期待,它甜腻又美味,可是你不能一口吞掉它。
如果你吞掉了再见,那告别的意义要飘向天边了。我们的歌声要模糊在嗓子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