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第一篇作文《小兵张嘎》,只记得小本子写了满满一页,竟然被老师当作范本在课堂上读了起来,那节课,我很开心。
中学开始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写日记,写完的本子已经一大摞了,大学毕业时,闺蜜说,要拿我的手稿去出本书,我还玩笑着说“你是要捧我做女主角吗···”。写的貌似很多,但是对长篇的文字稿,停滞在想了很多,下笔就那几行字。
高中时,语文老师是个文弱的刚毕业的大学生,我则每次在语文课时拿出笔记本公然写起字来,老师看到,会用手点点我的桌子,我却全然不在意(嗯,我是个令老师头疼的学生)。两周一篇的主题作文,我都要比大家晚一拍,还记得老师跟我说:“不要想太多,提笔去写就好了·····”
总是给自己冠以我是个“爱文字”的人,其实到现在,也只是每每在Evernote写过几行字,很羡慕写了几万几十万字的007的战友们。
“007不写就出局”的遇见,开始践行文字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