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篇文章,
关于青春,
关于回忆,
关于年少的欢喜,
这是怦然心动的开始,无疾而终的结局。
喜欢一个人是很卑微,你千方百计只为遇见他,哪怕看一眼他,然后默默跟在身后。当他不经意的回头,对上你的眸,你才肯收回那炽热的目光。可他从不会知道,这一次次偶遇你用尽多少心意,只为换得一眼他的侧颜。
他真的有让我好生欢喜,是想陪他度过余生斑斓岁月的欢喜。我没有多喜欢绕了远路的侧楼梯,只不过是因为我喜欢的少年总会在那里,等着我去相遇。可是,到现在我才知道,自己的背影有多落魄。
我在给自己时间,去真正追求自己想要的理想生活。放过你,也是放过我自己。你说,会把所有的亏欠尽数还给我。我想,到那个时候,我就真的不再喜欢你了。现在,所有的喜欢,所有的思念,都留给我一个人吧。你看啊,思念深入骨髓,竟不能以朋友的名义再叫一次你的名字。你不知道没有了你,我过得有多好。清欢无别事,在认识你之前,我所过的平静生活本如此,偏在认识你之后,都成了大动干戈的悲与喜。
现在,我能做的最好的就是再不打扰。
带着彼此的骄傲,不回头。
曾经我也那么手忙脚乱地喜欢过你,后来才发现,一旦分开,就再也没有机会重新相识了啊。
来日方长,也后会无期。
张皓宸书里这样写过:“喜欢你就已经失恋了,这些我早就能够想到。
我能够想到所有的情况,直到此刻,唯独有一种情况,我预料不到,或许是我根本不够坚定,或许是被时间治愈的不太完全,也或许我本该就待在我的冰河世纪,你好好生活在你的热带雨林,我百思不得其解。
就是有一天我突然就不喜欢你了。
也终于不用给你喜欢我的机会了。
我觉得我不是喜欢你,而是习惯有你;我觉得我不是失去了你,而是失去了最好的青春。
没在一起,也挺好的,如果一早就在一起,或许我们也就不是我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