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分1

原文:公问于公孙鞅曰:“法令以当时立之者,明旦欲使天下之吏民皆明知而用之,如一而无私,奈何?” 公孙鞅曰:为法令,置官吏,朴足以知法令之谓者,以为天下正,则奏天子。天子若则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各主法令之。民敢忘行法令之所谓之名,各以其所忘之法令名罪之。主法令之吏有迁徙物故,辄使学读法令所谓。为之程式,使日数而知法令之所谓;不中程,为法令以罪之。有敢剟定法令、损益一字以上,罪死不赦。诸官吏及民,有问法令之所谓也于主法令之吏,皆各以其故所欲问之法令,明告之。各为尺六寸之符,明书年、月、日、时、所问法令之名,以告吏民。主法令之吏不告,及之罪,而法令之所谓也,皆以吏民之所问法令之罪,各罪主法令之吏。即以左券予吏之问法令者,主法令之吏,谨藏其右券木柙;以室藏之,封以法令之长印。即后有物故,以券书从事。

注释:若:选择、决断

      物故:去世

      剟:删改

译文:秦孝公问商鞅:现在制定法令,明天就想让所有的官吏和百姓明白、知道并且执行使用,全国上下一致且大公无私,怎么能做到呢?商鞅说:制定法令,设置官吏,能从根本上知道法令是什么的人,就是可用之人(就是合乎法度之人),那么就推荐给天子。天子决断后就令他们去各地主持法令事宜(变法事宜)。降旨受命分派官职,各自主持法令事宜。百姓如果忘记所行法令,就用该法令去惩罚他。主持法令之吏如果变迁或去世,立刻让继任者学习法令内容。给他制定计划,让他在几天之内熟悉法令的内容;如果不能按照计划完成,就按照法令的规定惩罚。如果敢删改法令、增加或减少一字以上的,死罪不赦免。每个官吏、百姓,向主管法令的官员询问有关法令的问题,官员必须根据所问的问题明确并详细解答。而且要制作一尺六寸的信符,上面记录每次询问的具体时间、内容,以书面形式告诉官吏百姓。主管法令的官吏不告诉百姓,等到百姓犯罪,如果所犯的罪行刚好是所询问的法令,那就按照所询问的法令来惩罚主管法令的官吏。把信符分为左右两份,左边的给询问法令的人,右边的由主管法令的官吏谨慎保存;用专门的房子来保存,用主管法令的官印封存。即便主管法令的官吏去世,也要依据信符办事。

个人感悟:推广法令的具体办法,以及实际落实的办法。想起朱元璋为了推行法令而想的办法:每人发一本,等到犯罪的时候,家里有书的,减免其罪,没有书的,加重其罪(哈哈,家里有书不等于知法犯法吗?)。看来老朱同志是抄袭商鞅同志的办法。本篇内容文字虽多,内容却不多,就俩字:落实!!!无论是做什么事情,无论是多好的办法,到最后都得落实。不落实全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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