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健食品?
答:《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为目的的食品。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 试行)》明确指出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与一般食品有什么区别?
答:国家标准GB/T15901-1994《 食品工业基本术语》第2.1 条将“一般食品" 定义为 " 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STAN1:198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对“一般食品”的定义是:“指供人类食用的,不论是加工的、半加工的或未加工的任何物质,包括饮料、胶姆糖,以及在食品制造、调制或处理过程中使用的任何物质;但不包括化妆品、烟草或只作药物用的物质”。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定义虽文字表达方式不同,但涵义是一致的,概括起来就是:供人类食用的所有物质。在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 3.l 条将保健(功能)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保健食品应当具有哪些特点?
答: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药品是用来治疗疾病的,而保健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不追求临床治疗效果.也不能宣传治疗作用。
保健食品重在调节机体内环境平衡与生理节律,增强机体的防御功能,达到保健康复的目的。保健食品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即营养性,提供人体所需要的营养;感官性,提供色、香、味、形、质等以满足人们不同的嗜好和要求;安全性.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必须不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而药品则允许有一定程度的毒副作用。
保健食品应具功能性,即具有调节机体功能,这是保健食品与一般食品的区别。它至少应具有调节人体机能作用的某一种功能,如免疫调节功能、延缓衰老功能、改善记忆功能、促进生长发育功能、抗疲劳功能、减肥功能等。其功能必需经必要的动物或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功能明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