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来惠城,是陌生的,就像是一个“小弟”见了“大哥”,有些胆怯,处处小心。
穿行在市区不同的地方,分布的大小酒店,从江北到老城区,从下角上排到麦地龙丰,从东平水口到河南岸,在各个社区活动所见听闻,一晃半年来,小城给他的初感受有这样几处:晴日里忽然来一阵急雨,还没感到它的清凉,很快就被蒸发,让他感到小城空气的闷热。小城多榕树,它们都长着细细的长须,让他想起天麻生长时在土里蔓爬的菌丝。时而听闻有抢包或刑事案件见报的事端,让他感到小城的治安有待改善。这里是南方,毗邻沿海,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尽管小城不算大,外来人员的各种乡音,也让人感到天南地北的丰富嘈杂。
偶尔与人搭话,对方说,来小城有十多年了,一幅老江湖自居的模样。也让他感到一阵敬意,以为在异乡这么多年,不容易。
转眼到了秋季。十一月初,白日里仍然可以穿短袖。在惠城,几乎是没有秋天的,尤其是对于忙碌终日的城市人来说,失去了感受它的心。漫长的夏天就要结束了,一年也几近尾声,冬天即在眼前。
没有到过惠城的人,总以为它的冬天是不会冷的。实际上,在没有阳光的日子,并起风一吹,那一种寒意也是侵入肌肤的。惠城的冬天不下雪,最低气温一般到不了零度。可是,一到十度以下,就感到它的寒冷,仿佛跟家乡的冬天差不多的样子。好在它的冬天短,而春天,来到早。
他照例每天送收布草,生活单调规律。自从在大贵富酒店的布草间发生激情事件之后,对他的心里,起了不小的变化。他不时地回味那一种令他颤栗的感觉,那一种女人才有的滋味。他原本是一个封闭乡村山间的湖泊,突然间被陌生的来客丢下一粒石子,使得涟漪阵阵泛起。若有人发现,湖心失去了往常的安静,它不时想站起来眺望,看一看那山外诱人的景色,如果不这样,仿佛就要干涸一样。他想起在读书的时候,总是很容易饿,现在的他,也时时有这种感觉。只是这种饿,不是来自胃,而是来自本能的身体,以及内心情感的需要。
每次再来大贵富送布草,在布草间收布草时,他不再像以前那样的专注,心里想着,使得他的眼神不安分地搜寻,希望遇到她,看见她。
而在她的这一边,表现出的态度,却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又恢复了她往常的冷淡。这样的过了些日子,一边是感到莫名其妙,想不出所以然。一边仍是在她的生活范围内做着她的事。这样的愈让他感到了一种煎熬。
这一天休息,他试着打电话给她,心里想,“她在干什么呢?她会不会接电话?”他只想听听她的声音。
电话通了。“你在哪?”她问。
“我在南湖公园,你能来吗?”他有点不自信,怯懦的问。
没有预料的,她爽快的答应了。“你等我,我就来。”
他站在南湖公园广场上醒目的牌柱下边等她。天色向晚,已有吃过早夜饭的市民在湖边散步。十来分钟后的样子,他看见了她出现在公园广场的入口。他感到很高兴,有些兴奋。在他,这样的与异性“约会”,还是第一次。
他的普通,总在这个时候表现得一览无余。他不善言辞,说话直白,没有花言巧语,他自认是一个情商很低很低的羞涩的男人。他不知道怎样讨女人的欢喜,他更不知道去揣摩对方的心思,唉,他就是一个愣头愣脑的傻子。后来他问过她,我这样子,你喜欢我什么呢?“你干净,老实,”,她接着又说,“你这样的男人,我不怕,信得过。”他记得她的话,自问,真这样么?她说的这话的意思,不知是夸他的优点,还是表明了他的缺点呢?
他和她牵着手,绕南湖散步,宛然一对情侣。夹在来来往往散步的人列之中,他有一种自主的感受。在那一刻,他才感到他在这个城市应是有他的一块地方的,他也属于这座城市的。他想,如果就这样,能和心爱的人在这里生活,和眼前的市民一样,常在湖边散步,该有多满足,多幸福啊!
他和她边走边聊,她一幅兴高采烈,对他很感兴趣的样子。望着他时的眼神,晶莹莹,水汪汪的,像湖水一样的幽蓝。他记不得他们聊了些什么,好像她有问过他的个人问题,家庭之类的话。总之,是愉快的,激动人心的。让他感到,他的新生活就要开始了。
绕着湖,就要走到会面的公园广场门口时,湖岸边有三二个石墩,她停下来,说,坐一下吧。他们面对面坐下来,短短的时间,经这绕湖的散步的接触,他和她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虽近在咫尺,流露的眼神表达了犹显不足。她忽地站起来,一下子环抱着他的颈脖,坐在他的腿上。他只感到大腿受到的一股温软,可整个身体是僵硬的,有些不自然。毕竟,在公共场合搂搂抱抱,怯懦的他,从来是还没有过的。
他看了看她的脸,朦朦胧胧的美,只感到在他怀里的,是一个鲜活的少女。啊,他没有想到,这样美好的少女,离自己是这样的近。他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去,看着自己的脚。他还记得,当时他穿着一双廉价的皮鞋,鞋跟磨损倾斜,若换做是别人,早已扔进垃圾桶里了吧。穿的牛仔裤,膝上也撕荒了线,露出一线瘦白的筋肉来。与其说他是朴素的,不如说他是寒酸的。
说着聊着,时间过得真快,天早已黑了,夜色中到处是灯火在闪耀。
“现在去哪里?”他问她。
“你跟着我!”她话声虽不高,却似是命令的口气,但他听了,只感到是她的爱意。他们紧牵着手,离开了南湖公园。
他顺从地,一猫腰,随着她上了一辆出租车,来到上排的一处民房,她的住处。
这是一栋带院子的三层小楼,院子不大,总归有个院子,有院子,总让人有家的感觉。屋顶是黄色的琉璃瓦。这样的小楼,跟家乡没有多大差别。当他跟在她的身后,走进小楼时,那一种温暖,新鲜,神秘,犹如新居的乔迁,内心涵着无限的希望。
她住的房间在二楼。进门先有一道推拉的铁闸门,向右转,向里一间才是她的卧室。小屋二十多平方的样子,进门的左侧靠墙是一张床,床沿很低,是一张大床,足占了小屋一半的面积。一进门直对靠右的墙边,摆着两张宽厚的木椅,应是房东原留下来的。床对面靠墙是一张写字桌,桌上放着一台电脑,平板的,打开在那里,看上去显旧,大概是朋友送她的。紧挨写字桌的墙角是衣架,简易的那种,骨架布帘的,应该是她添置的。衣架与床之间的东面墙有一扇不大的窗,从窗户可以看到楼下路径的一角。
记得有一回,她回来没有带钥匙,就站在窗下路径上喊他的名字“阿力,阿力…”,他撩开窗帘,知道是她,笑着跑去给她开门。
紧隔着卧室,靠南面有一间狭长而窄的厨房,有炊具,有零碎的调料,看来,她有时会自己做饭。
她一进屋,就转入在厨房里洗手。那哗哗地水流声,仿佛还在他耳壁流响。
他软软的有些紧张,一下躺倒在她的床上,看着这样的一间简陋又温馨的小屋,想着她这样的一个美好的女孩,竟然“流落”成这样的境地,又想想自己在这个城市的孤苦,前途莫测,人生遥遥,竟不由自主地流下了两行酸涩的眼泪。
这一晚,他和她共寝一室。他才知道她的名字叫阿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