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诗意的栖居
如果人生纯属辛劳,
人就会仰天而问:
难道我所求太多以至无法生存?
是的。
只要良善和纯真尚与人心相伴,
他就会欣喜地拿神性
来度测自己。
神莫测而不可知?
神湛若青天?
我宁愿相信后者。
这是人的尺规。
人充满劳绩,
但还诗意的栖居在这片大地上。
我真想证明,
就连璀璨的星空也不比人纯洁,
人被称作神明的形象。
大地之上可有尺规?
绝无。
——德国诗人荷尔德林(Johann Christian Friedrich Holderlin)
王鲁湘评价梵高的《一双鞋》这幅画:“从梵高对这一双一个劳人的破皮鞋的反复描绘中,我们可以看出,梵高想通过这双鞋,表达一种悲悯。某种意义上,他认为这双鞋是它的主人的命运的一个浓缩,这双鞋里头,有关于生命的全部定义。梵高有一个看法:活在天地之间的人的生命,主要是悲剧性的。我们无论从基督教还是佛教的角度,都能够很好地理解这一点。但是,令我们感动的是,在这样的基本看法中间,他充满了慈悲,充满了悲悯。即使是如此悲苦的生命,梵高也要让他诗意的栖居。这就是海德格尔从梵高这里得到的一个启示。”
化腐朽为神奇,用感受弥补事件的贫瘠
生活的常态和本质是平淡,但艺术拥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梵高作品的主题往往是那么平凡,但是在他的画里又是如此地生动和熠熠生辉。
阿尔托评价梵高《在阿尔的卧室》:
在阿尔的卧室》:事物的共同色彩
他的卧室同样神秘,如此美妙,就如农夫一般,散发着一种能够保存麦子的气味,而透过遮掩的窗户望去,麦子便在远方的风景中摇曳。
同样是农夫一般,陈旧的凫绒的颜色,贻贝红、海胆红、虾红、米迪河鲻鱼的红、烧焦的甘椒的红。他床上凫绒的颜色果真如此?那当然是梵高的杜撰。我想不出哪个织工会像梵高一样,从心灵的深处,移植出其不可言说的印记,传达那不可言说的釉面的红。
我不知有多少罪恶的牧师,在他们所谓“圣灵”的脑中,梦想着一扇向其娼妓“玛丽”敞开的有色玻璃窗,梦想着床上的赭黄和无线的蓝,他们竟能在空气和空气小巧的神龛中,隔离并提取如此纯粹的颜色,而这样的颜色是一个自在的事件,并且,在梵高的画笔在画布上落下的每一个地方,它们远不只是一个事件。
有时,它看似一个整洁的房间,但它涂抹着本笃会僧侣给自己的健康利口酒添上最后一笔时,那份永远找不到的芬芳。
这个房间用其珍珠白的墙壁唤起了最终的产物,墙上挂着一幅模糊的塔楼,如一件农夫的饰物,难以亲近却令人舒服。
有时,它又给出了一个被巨大的太阳所挤压的纯粹干草堆的效果。
这些轻盈的粉笔的白色比古代的酷刑更加可怕,而在那幅画中,可怜的梵高小心翼翼的诚实愈发地显露出来了。
梵高将证明,他是画家中真正的画家,是沉重并悲惨地符合画家的人。他描绘着事物的共同色彩,但,如此正确,如此可爱地正确,没有什么宝石比它更稀罕。
高晓松说:“我画的不是我眼睛看到的东西,而是我心灵看到的东西,是我用生命看到的东西,这是我长大以后对艺术最深刻的体会。你就表现你自己最昂扬的生命力,去画、去弹、去写,这是艺术最重要的东西。”
好的文字可以做到“言有尽而意无穷”,好的画作也可以做到“颜料、色彩有尽而意无穷”。相比于实物和照片,我更爱看绘画,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实物和照片是有限的,而绘画是无限的。绘画是一个媒介,呈现的是一种抽象的意境,加上你的想象力,它可以把你带向一个奇幻、美丽的新世界。
我看过法国一个眼镜公司的广告,创意很棒。它用了梵高的自画像,广告词是“Turning Impressionism into Hyper realism”(“把印象主义变为超现实主义”)。透过眼镜看到的画更清晰、更具象,像照片,但是这就扼杀了观众的想象空间,我还是更喜欢看原画。
蒋方舟有本书叫《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这应该是我们80后、90后的共同心声。跟上两代人几十年间经历了数次波澜壮阔的社会大变革相比,我们这代人的人生真是平静得激不起一点涟漪。我的生活是多么地稀薄,谁跟我接近了都会有高原反应。但是,通过“脑补”(想象力)和“心补”(感受力),我们可以把“213生活”和“普通生活”变成“文艺生活”。
接下来有请我的女神刘瑜登场:
过去这些年,我的生活非常稀薄,没有多少人物、事件或催人泪下的经历。这很可能跟我生活在国外这件事有关,也可能跟我沉闷的性格有关,如果要上纲上线的话,还可能跟我所处的时代或者阶层有关。如果说丰富的生活是红军在与敌人的激战中爬雪山过草地的话,那么我的生活更像是一只骆驼无声无息地穿越撒哈拉。这场穿越中没有敌人、没有雪山草地、没有尽头处光明的延安,只有倾听自己呼吸的耐心、把一只脚放下去之后再把另一只脚抬起来的耐心。
我积攒这种耐心的方式,是用感受来弥补事件的贫瘠。在一定程度上,我相信这不是度过有意义人生的一种方式。它是度过有意义人生的唯一方式。我相信是一个人感受的丰富性、而不是发生在他生活中的事件的密度,决定他生活的质地;是一个人的眼睛、而不是他眼前的景色,决定他生活的色彩。这样说似乎很唯心,但经济学家说,一个事物的价值取决于它的效用,而效用永远是主观判断。所以我想,至少我希望,这本书能带动读者和我一起相应苏格拉底先生的号召,去实践这样的人生态度:不被审视的人生不值得度过。这句话的山寨版说法是:没有无聊的人生,只有无聊的人生态度。
哇塞!无论是文笔,还是道理,都太棒了!我多么感谢她告诉我这个真理,我不忍打断Drunkpiano(醉钢琴,刘瑜的笔名)的讲话,请她下台。但是没办法,生活中如刘瑜般精彩的毕竟是少数时候,而常态是如我般平淡乏味。我只得诚惶诚恐、如履薄冰、厚颜无耻地续上自己的狗尾。
罗丹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我想起我最爱的法国电影《天使爱美丽》,片中的主角艾米莉虽然做着普通的工作(我还去过她工作的双磨咖啡馆),生活也很平淡,但她总是能把生活中的琐事想象得如梦似幻。她在自己构想出的童话世界中去探寻,最后她居然邂逅同样喜欢YY的男神,从此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生活原来是可以更美的!关键就在于我们的心态。如果我们把一切都想当然,觉得见怪不怪,生活就失去了乐趣。我渴望再度拥有婴儿般的纯真和强烈的好奇心,对周围一切充满新鲜感,通过探索外界去找寻内心的快乐。如果有可能,我真地希望自己像曾哥唱的“永远做个孩子”,亦或是像阿娇说的“很傻很天真”。
提醒幸福
中学课本上有毕淑敏的一篇文章,叫《提醒幸福》。“人生总是有灾难。其实大多数人早已练就了对灾难的从容,我们只是还没有学会灾难间隙的快活。我们太多注重了自己警觉苦难,我们太忽视提醒幸福。请从此注意幸福!幸福也需要提醒吗?”
幸福当然是需要提醒的,人很多时候会很贱,久居兰室不闻其香,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总以为前方会有一个莫大的幸福在等待着自己。但是蓦然回首,才发现幸福其实就在点点滴滴流逝的时光中。“人们常常只是在幸福的金马车已经驶过去很远,捡起地上的金鬃毛说,原来我见过它。”
秦丞相李斯,辅助秦始皇,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被世人称为“千古一相”。然而这样伟大的政治家也没有落下善终。“牵犬东门岂可得乎?”——这是李斯在腰斩前,对跟他一起俯首就刑、一起奔赴黄泉的儿子说的临终遗言。“小二子,你还记得吗?那时候,我领着你们哥儿几个,牵着一串黄狗,出上蔡东门去猎兔。看来,这样的闲情逸致,大概是不可再得了。”这么雄极一时的人物临终前想到的却是如此平凡却又如此幸福的事情。
精行时,法师要求我们逐渐放慢步伐,留意自己的脚步。坐禅时,法师要我们观照自己的呼吸。呼吸和走路,平常都是“不自觉”、下意识完成的动作。当你慢下来,全身心去观照它们时,你会变得专注,活在当下,这种感觉非常美妙。
冯小刚的电影《一声叹息》中有句经典台词:前半句“晚上睡觉,我摸着你的手,就像摸我自己的手一样,没有感觉”,这句话让你觉得这种日子没法过了,立刻灭了他得了;但后半句“可是要把你的手锯掉,也跟锯我的手一样疼。”让你不得不收回刚才的想法,结合在一起那叫一个爱恨交织不知所措,就像王朔一本小说的名字“《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我们最大的错误就是把最差的脾气和最糟糕的一面都给了最亲近和最爱的人,却把耐心和宽容给了不认识的陌生人。“你冲我发火,不过是仗着我在乎你”,心理学上说,人们大多只对有安全度的人发脾气。因为在那个安全度之内,你潜意识知道对方不会离开你。胡闹是一种依赖。
爱人,像空气、像大地、像心跳,平常没感觉,一失去即致命。人有时真的是很贱,平常是不自觉的,只有等到失去才后悔莫及,好好珍惜最亲近和最爱的人吧!
毕淑敏写道:
“丰收的季节,先不去想可能的灾年,我们还有漫长的冬季来得及考虑这件事。我们要和朋友们跳舞唱歌,渲染喜悦。既然种子已经回报了汗水,我们就有权沉浸幸福。不要管以后的风霜雨雪,让我们先把麦子磨成面粉,烘一个香喷喷的面包。
当我们从天涯海角相聚在一起的时候,请不要踌躇片刻后的别离。在今后漫长的岁月里,有无数孤寂的夜晚可以独自品尝愁绪。现在的一分钟,都让它像纯净的酒精,燃烧成幸福的淡蓝色火焰,不留一丝渣滓。让我们一起举杯,说:我们幸福。
当我们守候在年迈的父母膝下时,哪怕他们鬓发苍苍,哪怕他们垂垂老矣,你都要有勇气对自己说:我很幸福。因为天地无常,总有一天你会失去他们,会无限追悔此刻的时光。”
布袋和尚有一首《插秧歌》:“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不悔恨于过去,不奢求于未来,我当下的年华就是我最好的年华,活在当下,一期一会。
方式比内容更重要
生命悲苦,但我们仍然可以“诗意的栖居”;生活平淡,但我们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经历稀薄,但我们可以“用感受弥补事件的贫瘠”。由此可以推出:某种意义上说,方式比内容本身更重要。
汪峰在一次访谈中说道:“并不是说Beatles、Bob Dylan等这些大师们表达的道理更深刻,而是他们的表达方式更好”,他们选取的角度、所用的言辞更好,更能触及人类的集体人格、引起听众的共鸣。汪峰举了个例子,Bob Dylan的《Blowing in the wind》中的一句歌词“How many times must a man look up before he can see the sky?”汪峰说这句是神来之笔,是老天把着手写的。我们如果用“麻木不仁、视而不见”来描述,感觉平淡无奇,换成Bob Dylan的“一个人要仰望多少次,才能看见天空?”,境界全出。
上关于presentation的课时,老师问我们在一次演讲中,方式和内容各占多大的比重。我当时猜“方式占70%,内容占30%”,但老师公布的答案是“方式占90%,内容占10%”。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而且越来越笃信这一点。
罗永浩做锤子手机发布会,无论是好评还是吐槽,至少非常吸引眼球。有人评论说:“其实很多厂商也有同样的功能,只是没有他会说”。老罗非常擅于讲故事,他不吹嘘手机的参数碉堡了、跑分天王之类的,而是用他的梦想、人格魅力和工匠精神打动观众。
高晓松的脱口秀也一样,也许你也去过同样的地方,觉得没什么,但是他可以添油加醋,讲得眉飞色舞、神采飞扬,引人入胜,除此之外,他还带着温度和人文情怀。还有马云6分钟的演讲,跟孙正义搞定2000万美元投资,短短6分钟能讲多少内容呢,孙正义应该主要还是被他的梦想、使命感和气场所震撼。
乔布斯去世后,苹果现在的发布会,还是一样精美的幻灯片和各种演示,但你总感觉那只有躯壳,没有灵魂。没有了乔帮主改变世界的使命感,没有了现实扭曲力场,没有了“one more thing”的神秘和惊喜。
巨大的文学享受,深沉的人生励志
大学时的一次讲座中,张炜讲述了他当年阅读丰子恺翻译的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时的美妙体验。他能完全还原、感受、进入到作者描述的时空,生命跟文学浑然一体,回复到最自然的状态。在他心目中,屠格涅夫是最完美最完美的人。
另外,张炜也表达了对中国阅读现状的忧虑,他说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泛滥,人们主要是进行碎片化的微阅读,而有深度的阅读减少了。但是,只有痴迷的阅读,才会有巨大的文学享受和感动。
王家卫的电影很美,现实生活中一个简单的动作在他的镜头下都充满了无限美感。但电影还是太快,一个镜头就扫过很多事物,像一锅混沌的粥扑面而来,很难注意到每个细节。照片稍微好一些,它是在时间的流中取一个横切面,把一个瞬间凝固下来,你可以仔细地端详和揣摩。
阅读好的文学作品比看电影还要享受。电影一出来就是笼统的完整画面,而文字最慢,阅读更像是绘画,根据作者描述,结合自己的想象力脑补、感受力心补,一笔一画地去描出那个画面,你可以感受到每个细节。看电视是被动的、消极的接收,不需要动脑筋,所以会越看越笨。而阅读是主动的、积极的创作,是一种益智游戏,会越看越聪明。
导演在读一部小说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是一幅幅的画面,怎么放置道具、找谁来饰演男女主角、怎么架设机位、如何打光、从什么角度拍摄,这一切全在他的头脑实验室中了。如同VBA是在通用版Office程序上进行的二次开发,阅读文学作品其实是在作者的基础上对它进行二次开发。
海明威说:“我决定要把我知道的每件事都写成一篇小说”。好的文学作品不但可以带来精神上的享受,而且蕴含人生哲理,带来智识上的提高。但是它有层层的包裹,皮肤包着肌肉,肌肉裹着骨骼,里面又有骨髓和血液,为什么不把这层层包裹去掉而直接把道理告诉人们呢?
我少年时读了很多外研社出版的牛津书虫系列读物,英汉对照,缩写版,读得很快,薄薄的几十页,一会就翻完一本了,跟几米的画册差不多。我当时偷懒、图方便、图快、图虚荣,抱着一种集邮的心态来读书,只追求数量,不追求质量。其实人家做这套书主要是让你用来学英文,而我仅是简单地追求故事情节,人物吧大概也能记住几个,然后很有心计地不选男女主角、而选其中比较偏门的那个跟别人吹嘘,人家总是会用惊奇来表示赞扬,心里想道“嗯!这家伙确实读过,居然连书中的群众演员路人甲他都知道”。于是我就洋洋得意,继续捂着耳朵,屁颠屁颠地去偷下一个铃铛了。
我当时还纳闷为什么原版要写那么长呢?我们又为什么要花更多的时间和心力去读那么长的原版呢?更有甚者,当时教育部有中学生课外阅读推荐书目,邀请一些名家、大学教授来写简短的介绍和推荐评语,然后汇编在一起成为“名著导读”。只看了这个玩意、连之前的缩写版都没有读过,我居然就大言不惭地就跟别人吹:“哎呀!这本书呀!我知道!我读过,它描写了……,含沙射影地讽刺了资本主义小资产阶级的虚伪。”
我真想找哆啦A梦借时光机,穿越回去,从抽屉里钻出来抽他一巴掌,“靠!你大字都不认几个,还含沙射影,我呸!你才虚伪呢!你不恶心、不装逼行吗?”唉!算了,还是不干这事吧!就像电影《蝴蝶效应》一样,男主角朗读以前写的日记,穿越回到过去,试图阻止和改变自己当初犯下的错误,没想到却对现在的生活造成更加灾难性的后果。愚蠢的人耍小聪明,聪明的人下笨功夫,我只能隔空地感慨一下,我那时真的是太“聪明”(前半句里面的“聪明”)了。
直线未必是捷径,来得容易,往往去得也容易。来之不易,给你的印象更深,更走心,你也会更加珍惜。教育学中有句名言:“Tell me, I’ll forget. Show me, I’ll remember. Involve me, I’ll understand.”用文言翻译出来就是“闻而忘之,见而记之,行而知之”。
名著导读、汇编的名人名言,人们没有兴致读这种全是说教的东西。它只是一点皮毛,tell你,你马上就忘记了。还有那些“要成功,先发疯,头脑简单向前冲”的成功学励志书就更是垃圾了,整天在机场张牙舞爪地大喊大叫,其实他们励的不是“志”,而是“欲”。
名著的浓缩版是骨骼和肌肉,它给你show一个框架,你大体能记住基本的故事情节,但往往也就停留于这具躯壳,没有精神享受和智识增长。
名著原版是骨髓、血液和灵魂,它循序渐进、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地把深刻的道理注入你的灵魂。阅读不只是消遣于故事情节,而是一个探索和发现的过程,带着问题深度地involve到作者的创作过程中,其乐无穷。同时,你读了一大本书才寻得一个道理,慢慢地品味、咀嚼、消化、反刍,更有韧劲、更深沉、更持久。
《巴黎评论�作家访谈》是一本文学访谈,但我还把它当做励志书来读,比如海明威、村上春树等完全就是我的励志偶像。
首先他们都严于律己,自我约束力极强。Woody Allen的电影《午夜巴黎》中把海明威塑造成虚张声势、酗酒莽汉的形象,但是事实上,从这本书的访谈内容,你可以看到他是一个非常自律、勤勉、坦诚和可爱的人。
海明威习惯站着写作,还采用现在非常流行的笔记本圆梦计划来监督自己。他把每天的工作进程记录在一张大表格上——以防自欺欺人。表格上的数字代表每天产出的文字量。高产的日子定是海明威加班工作,免得因为第二天要去海湾小溪钓鱼而内疚。哈哈!简直就是自律又卖萌的勤奋大叔啊!
很多人会以为作家或者其他艺术家都是晨昏颠倒,夜夜醉酒,还有像宁财神一样吸毒以寻找灵感,实际上他们往往自律、勤奋又孤独。
海明威的作息时间非常规律。“每天早上天一亮我就动笔,没人打扰;清凉的早上,有时会冷,写着写着就暖和起来。”他往往从六点写到中午就停笔,然后做点其他的,比如运动、阅读和玩乐。我大爱他形容写作的充实快感,“停笔的时候,你好像空了,同时又觉得充盈,就好像和一个你喜欢的人做爱完毕,平安无事,万事大吉,心里没事,就等第二天再干一把,难就难在你要熬到第二天。”
比海大师更自律,作息更严格的要算村上君了,“当我进入一本书的写作阶段,我会在早晨四五点钟起床,工作五六个小时。下午的时候,我会跑步十公里或者游泳一点五公里,然后读一会书,听听音乐。我晚上九点钟就寝。我每天重复这种作息,从不改变。这种重复本身变得很重要,就像一种催眠术,我沉醉于自我,进入意识的更深处。不过,要把这种重复性的生活坚持很长时间——半年到一年,那就需要很强的意志力和体力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写大部头小说就像救生训练一样,体力和艺术敏感性同样重要。”
这些作家对自己的作品要求严格,不断挑战和超越自己。海大师在书中坦言,他那部讲述战争年代的杰作《永别了,武器》的结尾写了39遍才算满意。天哪!39遍啊!
村上君的小说则是“必须一遍一遍地改写,一共写四到五遍”。他不断地超越和打破自己的写作风格和结构。“每当我写一本新书,我都想打破以往的结构,开创一种新的东西。我在每本新书里都尝试新的主题,或给自己设置新的限制,或者提供新的视野。”
打个比方,名著导读就是告诉你坐过山车很害怕,你左耳朵进右耳朵出,马上就忘记了;名著浓缩版是指给你看,游客们坐着飞驰的列车呼啸而过,高声尖叫,你记住这个场面了;名著原版是真正地带你去坐一次过山车,把你吓得上吐下尿,你就永远刻骨铭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