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性爱美,爱美使我精神快乐
一般的定义是认为美育指“美感教育”“审美教育”“审美观和美学素养教育”等,真正的美育是将美学原则渗透于各科教学后形成的教育。美育亦称审美教育,是培养人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和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是一种按照美的标准培养人的形象化的情感教育,它以特定时代、特定阶级的审美观念为标准,以形象为手段,以情感为核心,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我国近代著名教育家察元培也说:“美育者,应用美学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
2. 回溯历史,美育的关键人物
现代“美育”的概念源自德国18世纪著名诗人、哲学家、历史学家和剧作家,德国启蒙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冯·席勒,他在《审美教育书简》中第一次在美学史上提出了比较系统全面的美育理论,从此审美教育成为了独立的理论体系。席勒突破了古希腊时期单纯把美育作为道德教育的狭隘观点,把美育提到培育全面发展的人的高度来认识,对后来世界各国的美育理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国内近代著名的民主革命家和教育泰斗蔡元培先生,也曾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口号,在哲学的层面论证了美育的社会价值。在先生看来,美育不仅同宗教一样带有精神净化的功能,还没有宗教教法的强制性,美育能以艺术的包容和熏陶纯正人的思想,使国人的感情不受污染和刺激,满足人性发展的内在需求。
3. 全面发展,“美育”有何作用?
美育对培养人格健全的社会主义新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美育是培养、提高主体对现实世界和艺术世界的美的感知、鉴赏、创造,陶冶人格修养,丰富生活趣味,促进身心健康,升华道德情操;是通过审美体验使人的情感达到感性与理性、个人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而进入生存的自由境界,终极目标在于塑造完整的人格。
古往今来,东西方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都非常重视美育,并阐述了很多关于美育与人格形成的思想和观点。柏拉图认为美育对人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将美育视为塑造特定人格的重要手段。亚里斯多德认为美育在协调理智和感性两种心理功能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占重要地位。中国古代最早有关孔子的诗教与乐教,即已开始用美育来培育人格。近代中国教育家蔡元培先生突出地强调美育,认为美育绝对不可忽视:“为要特别警醒社会起见,所以把美育特提出来,与体智德并为四育”。
美的活动,美的教育能改变人的人格。直言之,可以决定人格。美育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使人的情感不断得到净化,从而情操得到陶冶。美育能够促进德智体教育的发展。美育是一种自由形态的教育,它冲破了各种不同的教育间的鸿沟,比较容易与其他教育相结合,并渗透到其他教育之中去。美育全方位的作用,能够把其他教育带动起来,形成一个有机体,不仅能造就健全的人格,还能提高人格。
美育对于健全人格的构建成为一个完整的整体,因为美育中的美感作为一种趣味判断,是一种由事物形式所引起的人的快感,因而把美感看作是由形式观赏所产生的一种爱悦感和亲和感。从而把审美纳入到一种造就人的教育工作的范围之内,它与对象之间不是建立在实际利害关系基础上,“它对对象的实际存在是淡漠的”,而仅凭感性形式使人感到愉悦,“既没有官能方面的利害感也没有理性方面的利害感来强迫我们去赞许” 。
参考文章
[1]《蔡元培美学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2]席勒:《美育书简》,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版
[3]熊晓红《谈美育与素质教育》,《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9期
[4]张作岭《试论素质教育中美育的特征与功能》,《松辽学刊 》,2001年第8期
[5]李献廷《发掘美育内容,重视审美教育》,《教与学》全国教师基础教育论文集,主编:柯汗琳,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4